合浦县水利局关于核发合浦源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的函
发布日期: 2023-12-12 09:45
合浦源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的取水许可证核发事项,我局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对项目的取水、退水、用水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核验,经验收合格,现决定核发取水许可证,编号为:D450521G2023—0015,取水权人为:合浦源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取水许可量为2.42万m3,有效期从2023年12月12日至2026年12月11日。根据有关规定,取水许可证采用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取水许可证,用水单位可自行打印,电子证照与纸质取水许可证具有同等效力。
请你公司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等法规规定,加强取水、节水和退水管理,完善取水计量台账,按季度报送取水情况,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下次延续取水许可申请,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提出申请。
合浦县水利局
2023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