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陕西交通城市矿产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汽车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陕西交通城市矿产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汽车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陕西交通城市矿产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口镇官道村
建设内容: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二期工程尚未建设。本次验收范围为汽车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其中办公楼、宿舍楼依托原有楼舍,新建报废机动车回收预处理厂房、拆解厂房、废钢回收加工厂房、报废机动车储存区、废钢堆放区、运输车辆等待区、危废存储库等,同时建设配套的道路、绿化和公用辅助工程等。。
公示时间:2024年01月18日——2024年02月1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5108398227
1、汽车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终稿.pdf
产业园(一期)竣工环保验收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