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郯城众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01-1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郯城众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郯城众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建设单位:郯城众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高峰头镇205国道与郯东路交汇处南约100米路东(北烟墩东北约70m)
公示期间:2024.1.15~2024.2.9(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邵经理
联系电话:15521806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