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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8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12 18:14 浏览次数:91
  • 类别: 化工设备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4-01-16 18:14
  • 地区:山东 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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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8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 详情介绍
标题: 2023年12月28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74721J/2023-542272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28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2023年12月28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28

    2023年12月28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县城鲁山路86号)

    联系电话:0533-3250229

    电子邮箱:yyhbxkk@163.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新产品生产工艺开发研究中心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瑞阳路 1 号瑞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西区院内

    瑞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量石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新产品开发研究及质评中心主要由理化、可见异物、气象、水分、红外、HPLC、LC-MS、GC-MS 等分析实验室组成,主要对公司各厂区(包括老厂区、荆山路南、北厂区、哌拉西林厂区)原料、包材、工艺用水、无菌车间空气和产品进行统一抽样检测,对产品质量进行控制。

    1、废气 :废气主要为检测分析过程产生有机废气和无机废气 G1。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2 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有组织 VOCs 排放浓度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 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 表 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有组织 NMHC 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 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中表 2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有组织、无组织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中表 2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组织、无组织氯化氢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 2、表 4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组织氨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 2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有组织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大气染物排放限值 , 无组织排放执行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 (DB37/2801.7-2019)表 2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2、废水: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及沂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报告表

    2

    年产1800万米新型压延膜材料项目目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经济开发区

    山东卡琳达膜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冠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卡琳达膜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租赁土地9922.01m2,建筑面积3745.2m2,项目新购置压延机、挤出机、冷却机、卷曲机、混炼机等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800万米新型压延膜材料,产品厚度为0.12毫米-0.5毫米表面光滑的薄型制品。

    1、废气: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表1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60mg/m3),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表1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3kg/h);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2.0mg/m3);油烟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小型标准要求(1.5mg/m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20(无量纲)]。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沂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水质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沂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要求(COD300mg/L,氨氮 40mg/L,pH6-9)。

    3、噪声: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

    报告表

    3

    数控机床生产项目

    沂源县兴源路66号标准化厂房4栋1楼东

    山东旋风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渡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为779.5m2,其中:装配车间510m2、办公室113m2、仓库35m2等。配套建设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循环水系统、空调系统、环保系统、配电照明系统等工程。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机床床身300t/a、机床基座300t/a、机床料台400t/a的生产规模。产品主要用途为金属加工、模具制造、零部件加工等。

    1、废气:项目有组织VOCs、二甲苯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 2801.5 2018)表2中 通用设备制造业(C34) 排放限值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限值标准,VOCs、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2801.5 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厂界内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 2019)中1h平均浓度值标准、任意一次浓度值标准。

    2、噪声:拟建项目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

    3、固废: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报告表

    4

    山东淄博沂源第二十九加油站项目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历山街道东鱼台村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沂源石油分公司

    山东冠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县城博沂路东侧,占地面积 2732.17 平方米,总投资 2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0 万元,占总投资的 2.5%。本项目新建罩棚、加油区、罐区、站房等建筑,购置汽油罐、柴油罐、加油机等设备,设计年销售能力为:汽油 4003 吨、柴油 706 吨。

    1、废气:油气排放浓度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的相关规定。厂界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 3 中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4.0mg/m3)。油品储存、加油卸油过程 VOCs 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 A 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2、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3、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报告表

    5

    山东恒泰聚鑫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吊带加工项目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村镇鲁村中学西北侧470米处

    山东恒泰聚鑫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量石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赁闲置厂房,占地面积2340平方米,建筑面积1150平方米;购置塑料拉丝机、吊带编织机、颗粒造粒机等设备30台(套);项目建成后年加工吊带500吨。

    1、废气:挤出工序和造粒工序产生的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的VOCs排放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VOCs1小时平均浓度排放限值以及VOCs任意一次浓度排放限值。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拉丝机冷却用水通过循环水池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

    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的要求。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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