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9日我局拟对1个数控装备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1-80822932
电子邮箱:zjxqspjhp@163.com
通讯地址:镇江新区赵声路39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C04号窗口
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恩威尔装备制造(江苏)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0吨球阀锻件、20000套球阀零部件和2500套数控装备零部件项目 |
| 建设地点 |
镇江新区北山路151号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10000万元,租赁镇江新区北山路151号中新智地(镇江)智能制造产业园A3/E2厂房,总建筑面积15600平方米,建设年产10000吨球阀锻件、20000套球阀零部件和2500套数控装备零部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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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两个化粪池初步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站(隔油-pH调节-化学沉淀-混凝沉淀-砂碳过滤吸附)处理后分别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镇江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长江镇江段。 (三)本项目锻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一套袋式除尘设备处理后,尾气经15m排气筒FQ-001高空排放。喷粉废气经由喷粉间顶部风机抽吸进入1套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5m排气筒FQ-002高空排放。固化烘干废气、切削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一套二级活性炭系统吸附设备处理后,尾气经15m排气筒FQ-003高空排放。抛丸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一套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5m排气筒FQ-004高空排放。喷砂废气经由喷砂房顶部风机抽吸进入1套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5m排气筒FQ-005高空排放。危废库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一套二级活性炭系统吸附设备处理后,经15m排气筒FQ-006高空排放。激光切割废气、焊接废气分别由集气罩合并收集后经1套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5m排气筒FQ-007高空排放。有组织废气FQ-001锻压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FQ-002喷粉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439-2022)表1标准;该项目FQ-003固化烘干废气、切削液废气取严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439-2022)表1标准;该项目FQ-004抛丸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439-2022)表1标准;该项目FQ-005喷砂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439-2022)表1标准;该项目FQ-006危废库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439-2022)表1标准;该项目FQ-007激光切割废气、焊接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439-2022)表1标准;无组织废气厂界监控点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房外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439-2022)表3标准;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总悬浮颗粒物浓度限值按《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规定执行。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喷砂房、碾环机、抛丸清理机、锯床、液压机、折弯机、激光切割机、风机等,应严格落实优化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 (五)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废纸塑袋、废塑粉包装袋、收集粉尘、焊渣、废滤芯、废金属边角料、废钢丸、废砂、废包装物厂内贮存后委托有能力单位处理或利用。废切削液包装桶、废油桶、废脱脂剂包装桶、废硅烷剂包装桶、废活性炭、槽渣、废矿物油、废水站污泥、切削液废屑、含油废抹布、脱脂换槽废液、硅烷化换槽废液、废氢氧化钠包装桶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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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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