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和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相关规定,自主组织梅州市和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梅州市和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梅州市千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粤珠环保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和专业技术专家3人组成验收组。验收检查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梅州市和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项目
建设单位:梅州市和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增塘村茶亭岗龙威园区
公示时间:公示期自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2月05日),
公示期间,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者,用书面形式向梅州市和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反映。反映情况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如无异议,则按规定予以肯定。
联系电话:18946957649 杨先生
梅州市和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