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四川冕稀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四川冕宁稀土经济开发区稀土深加工综合废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四川冕宁稀土经济开发区稀土深加工综合废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2. 建设单位:四川冕稀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3. 建设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复兴镇稀土工业园区
4. 建设性质:新建
5. 建设内容:本工程废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规模为7000m3/d,采取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分两期实施。根据园区稀土企业规划情况,计划一期建设废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规模为3500m3/d以及全部的公用工程;二期建设废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规模为3500m3/d。
6. 项目总投资:70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冕稀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复兴镇稀土工业园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683363516
Email:1943742283@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B座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8-85325801
Email:81078838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登录以下网址下载: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