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郯城众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生产调试起止日期的公示
2024-01-04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第(二)项:“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我司位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高峰头镇205国道与郯东路交汇处南约100米路东(北烟墩东北约70m)建设的“郯城众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于2024年1月4日已经竣工,现就该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工日期和生产调试的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竣工日期及生产调试起止日期:
竣工日期:2024年1月4日
生产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11日
生产调试期间,公众对本单位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向本单位联系人提出意见!
联系人:邵经理
联系电话:139549725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