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新程制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工业制冷设备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新程制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工业制冷设备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新昌县沃洲镇鳌峰路1-1号
建设单位:浙江新程制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琼
联系电话:13454593545
附件1:新程制冷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签到单、其他需要说明事项.pdf1.4 M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