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BS-01-23-D | 宗地总面积: | 20255.7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鼎湖区永安镇贝水,北为规划 40 米路 |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2.000≤ | 建筑密度(%): | 42.000≤ 并且 ≤65.000 | ||
| 绿化率(%): | 15.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工业用地 | 20255.78 | ||||||
| 投资强度: | 7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0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420723BA0334 | ||
| 起始价: | 1216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备注: (一)交易编号为DH2023-15地块引入项目须符合广东优先发展产业类项目中的高档数控机床及配套数控系统:五轴及以上联动数控机床,数控系统,高精密、高性能的切削刀具、量具量仪和磨料磨具。 (二)该宗地块投资强度大于500万/亩,建筑密度:42%-65%,建筑系数不小于56%,用地类型为一类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年限50年,容积率不低于2.0。 (三)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土地的出让价款,但不包括受让宗地的契税。 (四)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 (五)竞得人须在肇庆市鼎湖区设立法人有限公司。竞得人若未在肇庆市鼎湖区范围注册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在鼎湖区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六)本次拍卖的三宗地竞买人需要在竞得土地后与鼎湖区政府签署宗地开发利用监管协议,该协议由分管鼎湖区投资促进中心的领导牵头负责与竞得人签订,签订后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交易编号为DH2023-15地块网上拍卖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11时00分。 | |||||||
| 宗地编号: | BS-01-23-C | 宗地总面积: | 14665.2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鼎湖区永安镇贝水,西为规划30米路,北为规划15米路 |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2.000≤ | 建筑密度(%): | 42.000≤ 并且 ≤56.000 | ||
| 绿化率(%): | 15.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工业用地 | 14665.25 | ||||||
| 投资强度: | 7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409523BA0356 | ||
| 起始价: | 88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备注: (一)交易编号为DH2023-14地块引入项目须符合广东优先发展产业类项目中的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分类技术、设备、设施。 (二)该宗地块投资强度大于500万/亩,建筑密度:42%-65%,建筑系数不小于56%,用地类型为一类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年限50年,容积率不低于2.0。 (三)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土地的出让价款,但不包括受让宗地的契税。 (四)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 (五)竞得人须在肇庆市鼎湖区设立法人有限公司。竞得人若未在肇庆市鼎湖区范围注册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在鼎湖区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六)本次拍卖的三宗地竞买人需要在竞得土地后与鼎湖区政府签署宗地开发利用监管协议,该协议由分管鼎湖区投资促进中心的领导牵头负责与竞得人签订,签订后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交易编号为DH2023-14地块网上拍卖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10时30分。 | |||||||
| 宗地编号: | BS-01-15-I | 宗地总面积: | 6999.1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鼎湖区永安镇贝水,西为规划30米路 |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2.000≤ | 建筑密度(%): | 42.000≤ 并且 ≤65.000 | ||
| 绿化率(%): | 15.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工业用地 | 6999.17 | ||||||
| 投资强度: | 7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10.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418223BA0349 | ||
| 起始价: | 421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备注: (一)交易编号为DH2023-13地块引入项目须符合广东优先发展产业类项目中的符合环保要求的聚乙烯醇(PVA)涂布型薄膜、功能性聚(PET)薄膜、定向聚苯乙烯 (OPS)薄膜及纸制多层包装材料或复合等新型包装材料。 (二)该宗地块投资强度大于500万/亩,建筑密度:42%-65%,建筑系数不小于56%,用地类型为一类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年限50年,容积率不低于2.0。 (三)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土地的出让价款,但不包括受让宗地的契税。 (四)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 (五)竞得人须在肇庆市鼎湖区设立法人有限公司。竞得人若未在肇庆市鼎湖区范围注册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在鼎湖区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六)本次拍卖的三宗地竞买人需要在竞得土地后与鼎湖区政府签署宗地开发利用监管协议,该协议由分管鼎湖区投资促进中心的领导牵头负责与竞得人签订,签订后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交易编号为DH2023-13地块网上拍卖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10时00分。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凡报名参与竞买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交付竞买保证金。 (三)竞得人须在肇庆市鼎湖区设立法人有限公司。竞得人若未在肇庆市鼎湖区范围注册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在鼎湖区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四)该宗地竞买人需要在竞得土地后与鼎湖区政府签署《宗地开发利用监管协议》,该协议由分管鼎湖区投资促进中心的领导牵头负责与竞得人签订,签订后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01月16日 到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01月16日 到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1月1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1月17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交易编号为DH2023-13地块网上拍卖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10时00分,交易编号为DH2023-14地块网上拍卖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10时30分,交易编号为DH2023-15地块网上拍卖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11时00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
联 系 人:梁小姐 、彭小姐
联系电话:0758-210993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