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9日,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要求,盈江县宏臻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织召开“盈江县宏臻公司塑料颗粒、机制炭加工项目(机制炭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经会议评审认为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盈江县宏臻公司塑料颗粒、机制炭加工项目(机制炭生产线)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盈江县宏臻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勐町村民小组(平原农场二队旁)
(5)工程建设内容:项目位于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勐町村民小组(平原农场二队旁),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 97°58′25.22″,北纬24°42′51.25″;项目实际用地总面积为5854.5平方米,建设加工生产车间、原辅材料仓库及其他生产辅助设施,依托已有办公生活区、供电、供水等;设置机制炭生产线一条,年产机制炭1000吨。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将意见进行反馈。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盈江县宏臻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恩啟
联系电话:13529533210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勐町村民小组(平原农场二队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