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公告 | 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冶金资源再生利用分公司 烧结机头除尘灰和瓦斯泥 网络公开竞价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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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冶金资源再生利用分公司定于2023年12月28日在德邻循环平台(网址:http://xh.dllg56.com)进行烧结机头除尘灰、尾矿坝瓦斯泥2项废旧物资的网络竞价销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资源 备注:1、*鉴于鞍钢7#高炉生产的不确定性,尾矿坝瓦斯泥的量为预估量,实际以现场量为准。 2、本次公告的资源,全部采用延时竞价销售。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公告日-2023年12月27日11:00截止。 2、看货时间:本批次货物由委托方统一取样,不组织线下看货(因样品化学成分受大生产影响,故现场取样仅代表当日样品情况)。竞买人如需取样,请于公告日- 2023年12月26日17:00(工作日8:00-17:00,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与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冶金资源再生利用分公司提前联系预约取样。 3、竞价时间:2023年12月28日14:00-15:00。 三、竞价说明 1、参与竞价客户条件:本次竞价面向鞍钢电商平台注册的客户,新客户可通过电商平台自行注册,不明事项请联系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9855-888 2、竞价要求: (1)本次出售的两项废旧物资捆绑销售,不可单项竞买,即买烧结厂烧结机头除尘灰,必须买能源管控中心尾矿坝瓦斯泥。本次销售烧结厂烧结机头除尘灰(共计3万吨)及能源管控中心尾矿坝瓦斯泥(共计10万吨)。烧结机头灰买方签定合同后,需立即连续全部接收,不再进混料,每天接收量具备不少于120吨能力。尾矿坝瓦斯泥每天接收量具备不少于2000吨能力,并按鞍钢清坑规定执行。 (2)本批次货物由委托方统一取样,不组织线下看货(因样品化学成分受大生产影响,故现场取样仅代表当日样品情况)竞买人如需取样,需提前与委托方联系取样事宜,否则视为已对标的物情况全部明确,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视为已确认标的物,并遵守相关要求。 (3)本次出售面向具有依法设立并正常经营有效存续的企业,企业营业状态正常。竞买人报名所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废旧物资开发、利用、收储、经销等相关项目中的一项。竞价成交的买受人要依法依规开发、利用、收储、经销所购买的废旧物资等再生资源。 (4)按照鞍钢股份环保要求:竞买人报名时需要提供注册地和租赁场地(租赁场地应有租赁协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可接收或加工该物资的环保证明。此外,竞买人还需提供环保资质、管理制度等材料,具体材料按附件中2022年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转发省厅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进行提供。(利用企业需至少提供符合该文件附件2中“对利用处置单位的核实指引”的1、2、3、4项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第5项要求提供利用情况说明;收集企业需至少提供符合该文件附件2中“对收集单位的核实指引”的1、2、3、4、5项相关证明材料,如跨省转移还需提供符合第7项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由电商平台负责收集并提交由产权单位及相关部门组织审核。 材料提交途径:竞买人须在2023年12月27日11:00前提供上述材料,材料提交地点:铁东区和平路8号德邻陆港2楼。其中,环保局开具的证明需原件留底并写明参与项目的竞价时间,竞价结束后不予返还。 (5)按照鞍钢股份运输要求:烧结机头除尘灰由建设公司承运、尾矿坝瓦斯泥由鞍钢实业承运,两品种距鞍钢厂区出货大门2公里范围内由鞍钢股份公司负责送货。超出2公里由中标单位自行与物流协商解决,所发生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如因运输事宜影响合同执行,由中标方承担责任。卸车地点应选择在鞍钢主厂区周边,且距离鞍钢厂门外周边地区最好控制在2公里以内范围,更不能跨市运输,卸车场地要有保障(具备挖掘机等),保证24小时接收,及时卸车,并清理车内残留物,不等待、不影响车辆正常运转,储存能力充足(提供储存场地照片等可以证明储存能力的材料)。满足附件的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合同签订后如出现接收困难或股份公司可自行利用时,则双方本次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条件终止。 (6)本次出售的废旧物资数量均为预估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数量为准,不扣杂。 (7)本次出售的废旧物资,不可分解、挑选,出售方不做质量保证,不受品名限制,不保证其完整性,不处理质量异议,均以看货现场实物为准。 (8)竞买人看货与提货时现场全程禁止吸烟,进入现场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和佩戴安全帽,并且按照生产现场要求做好相关措施。 (9)竞价成交的买受人除缴纳全额货款外,还要另外缴纳履约保证金,额度为全额货款的10%,若保证金不足1万元,需按1万元缴纳。 (10)合同签订后如出现接收困难或股份公司、众元产业公司或其他产权单位生产经营需要,需将本次出售的废旧物资自行利用或政策调整时,则双方本次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条件终止。 (11)本次出售的废旧物资以保产为主,如因中标单位储存场地、卸车不及时等原因影响生产,视其情节轻重,考核其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5000元/次。若其剩余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考核,则终止合同,并取消其一年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再生资源销售的投标资格。 (12)结算方式:通过存款转账方式支付,不收取承兑汇票。 (13)竞价成交后,买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出售方公司账户缴纳全额货款及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买卖合同,否则,将视为恶意扰乱竞拍秩序,没收竞价保证金并取消中标方一年内参加本公司公开竞价资格。 (14)买卖双方如发生合同纠纷,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5)竞买人应于竞拍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如有疑问请在竞拍前与委托方取得联系并确认。否则视为完全理解并完全同意本竞买须知所有事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对竞买人的不利后果。 3、保证金:为保证竞价秩序,参与竞价客户需在竞价前向电商平台缴纳竞价保证金50万元。(交款日期:至2023年12月27日11:00时止),否则不允许参加竞价。 保证金账户:德邻陆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账号:30205512000005 备注:填写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平安银行联行号:307222003818) 竞价未成功客户的保证金自动释放,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退款;竞价成功客户按照成交总金额的0.8%服务费率缴纳交易服务费用,交易服务费用从竞价保证金中扣除;若保证金不足,客户需补交服务费差额。竞价成功客户可凭其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合同和退款函向电商平台办理保证金余额的退款手续。 4、销售价格为 含税价格(含13%增值税)。买受人以银行存款转账方式支付,不收取承兑汇票。 5、本批次资源为有底价连续竞价,竞价者在底价基础上进行增价竞价(提醒:在电子商务平台竞价时输入价格为竞价增价,不包含底价,竞价梯度视货值另定),竞价规定时间内最高价格客户竞价成功。此次竞价为延时竞价,延时竞价时间从常规竞价结束前3分钟内最后一次报价开始,单次延时时间为3分钟,以此循环类推,以最后截止时间的最高价结束竞价。 6、合同履约:竞价成功客户请务必于接到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与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7、违约责任:发现恶意竞拍或者竞价成功后未及时签订合同并履行的情况,在核实具体情况后将根据电商平台规定将用户列入黑名单,并没收保证金。买卖双方如发生合同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8、联系人及电话: 电商平台联系人:陈嘉颖 电话:0412-6726922、18606958960 冶金资源再生利用分公司联系人:张宁 电话:13624122838 马阁红 电话:13842279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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