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泊头市宏科阀门有限公司年加工阀门1000吨增加喷室、固化炉(备用)项目 | ||
| 建设地点 |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寺门村镇王奉一村南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000 |
| 建设单位 | 泊头市宏科阀门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延彬 |
| 联系人 | 王延彬 | 联系电话 | 137****7397 |
| 项目投资(万元) | 20 | 环保投资(万元) | 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12-2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泊头市宏科阀门有限公司年加工阀门1000吨,因产品需要在原有项目基础上增加喷室1个、固化炉1个(备用),不改变原有项目生产工艺,且产能不增加,项目治理设施与原有项目共用。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喷涂工序采取布袋除尘器措施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天然气固化工序采取活性炭 UV光氧设备净化措施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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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无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直接通过厂区泼洒抑尘排放至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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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废 | 环保措施: 喷塑工序除尘器收集的塑粉,收集后回用;机械机械加工产生的废铁屑,收集后外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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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泊头市宏科阀门有限公司 王延彬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泊头市宏科阀门有限公司, 王延彬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1309810000045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