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51回收网!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15510015856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产处置 » 整厂设备 » 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41.43%股权转让预公告

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41.43%股权转让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1 10:01 浏览次数:84
  • 类别: 整厂设备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12-26 10:01
  • 地区:河南 郑州
重要提示:51回收网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51回收网所展示的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信息内容系由商铺经营者发布,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均由商铺经营者负责!如果你对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任何信息有任何疑问,请在购买前通过电话与商铺经营者沟通确认!如果发现任何违法侵权的信息,请向51回收网联系,我们会立即处理。 请务必仔细阅读《用户协议》,发生一切争端,本站将以此为解决依据.
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41.43%股权转让预公告 详情介绍
项目信息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41.43%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GQ410002230040
公告开始日期: 2023-12-18 公告截止日期: 2024-01-16
标的信息

标的信息

标的企业名称: 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河南省郑州市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刘杰 成立时间: 2003-09-03
注册资本: 6155 万元 企业性质: 其他
职工人数: 人 所属行业: 仓储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169975890F 经营规模: 中
经营范围: 保税货物仓储、配送、信息配载、物流服务、货物包装、货运代理、货物中转、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业务),金属材料、汽车配件、电子、普通机械、建筑及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文化办公机械、包装材料、农用机械、二手设备、预包装食品、酒类的销售(涉及审批或许可,凭有效批准文件、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1 股东名称: 香港高鹏(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39.81% 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否
2 股东名称: 深圳东银富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比例: 18.76% 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否
3 股东名称: 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41.43% 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

主要财务指标

年度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上一年度)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审计机构: - 报告号: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最近一期)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2023-10-31 报表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 2512.04 利润总额: -3553.52
净利润: -3553.52 资产总计: 305808.91
负债总计: 328579.22 所有者权益: -22770.31
其他披露事项:

见正式披露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住所: 河南省郑州市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356号
法定代表人: 冯炜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
机构性质: 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7126253916
所属行业: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经营规模: 中
企业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1.4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1.43%

转让方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内部决策文件名称: 关于转让持有的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41.43%股权的决议
国资监管类型: 县区级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国资监管机构: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7126253916
批准单位: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审计局) 批准形式: 批复
批准文号: 郑经财【2023】62号 批准日期: 2023-12-06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转让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41.43%股权的批复
特别提示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特别提示:

1.本次股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本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意向受让方或接收本预披露的任何主体的要约。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据,转让方和交易中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凡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有意愿参加本项目受让者(包括优先权人),可在本预披露发布之日起与交易中心联系。

4.转让方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对转让标的对象、价格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5.本项目最终转让信息以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正式披露的信息为准。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咨询
中心联系人: 吴女士、陈先生 联系人电话: 0371-66285738、0371-66285739
中心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
推荐资产

15510015856 (09:00~18:00)
海量数据 真诚服务

备案号:京ICP备14019595号-6

版权所有:51回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