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沙县鑫达液化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建设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3-12-20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金沙县鑫达液化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8237914 传真: 0857-8237914 通讯地址: 毕节市贵毕大道520-1号毕节市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551700
| 项目名称 | 金沙县鑫达液化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
| 建设单位 | 金沙县鑫达液化气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荔梵环境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4252.09m2,建设规模为储罐储量150m3,其中2座50m3液化石油气储罐,1座50m3残液罐。主要建设内容分为生产区和辅助区:生产区包括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灌装间及机泵房;辅助区包括配发电室及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办公楼、值班室、门卫室等相关配套设施。 建设规模:4252.09m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灌装时泄露的液化石油气,残液回收,超压保护放空、系统检修等产生的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化粪池及垃圾收集点,卫生间产生的恶臭及进出车辆汽车尾气。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有员工及司乘人员生活污水、洗灌废水、冷却废水、地坪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 3、噪声 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罐车在进出储配站时产生的交通噪声,以及卸车泵、充装泵、压缩机、风机等工作时产生的噪声,汽车在储配站内发动机处于关闭状态,所以噪声不大,主要是噪声源是卸车泵、充装泵、压缩机等。根据同类规模充装站类比,其噪声值约为70~85dB(A)。 4、固体废物 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报废钢瓶、生活垃圾、报废角阀、废钢丸、化粪池污泥)和危险废物(废矿物油、液化石油气残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