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江苏巨鑫石油钢管有限公司年产8万平方米管道防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87347677
通讯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与二里桥路十字路口,广陵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生态环境局
邮 编:2250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 关 承 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江苏巨鑫石油钢管有限公司年产8万平方米管道防腐技术改造项目 |
扬州市广陵经济开发区京杭南路与翠月路交叉口西南 |
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江苏巨鑫石油钢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811800万元,位于扬州市广陵区董庄路1号,是一家专业生产螺旋钢管、高频焊管、天然气管材、石油管材、桩基管的公司。 现由于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需要,为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和质量,公司拟对现有防腐钢管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刷漆房,对现有螺旋厂房组对焊接区域进行改造并设置喷涂车间(占地面积约300m2),通过购置抛丸机、环氧粉末喷涂系统(静电喷涂)、喷漆房、自动喷枪等设备建设一条管道防腐生产线(包括1条喷漆生产线和1条喷粉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环保治理设施,可形成年产8万平方米管道防腐的生产能力。 |
1、我局于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在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网进行了项目评价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无 |
1、废气防治措施:本次技改项目建成后,抛丸工序产生的抛丸废气经脉冲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喷涂工序产生的喷涂废气经滤筒除尘+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工序产生的危废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产生的废气经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能够达标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冷却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抛丸设备、喷粉线、喷漆房、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声源值为75~8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低噪声工艺、采取声学控制措施,确保厂区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钢丸和锈渣、废滤筒、废包装、废环氧粉末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漆渣、废漆桶、废喷枪清洗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介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