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公告2018年第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和广东省环保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的函》(粤环函[2017]1945 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海丰县宝翔废旧机动车拆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修改稿)》、《海丰县宝翔废旧机动车拆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修改稿)》及《海丰县宝翔废旧机动车拆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修改稿)“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丰县宝翔废旧机动车拆解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汕尾市宝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海丰县可塘镇广汕路边洋甲洲西路口斜对面中运能源加油站旁
公示内容:《海丰县宝翔废旧机动车拆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修改稿)》、《海丰县宝翔废旧机动车拆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修改稿)》及《海丰县宝翔废旧机动车拆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修改稿)“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
公示日期: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月15日
联系人:林谢宝
联系电话:13536498768
(终稿)海丰县宝翔废旧机动车拆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终稿)海丰县宝翔废旧机动车拆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终稿)海丰县宝翔废旧机动车拆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