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2项存货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2111954002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2项存货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2111954002 |
|---|---|---|---|
|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挂牌价格: | 11.5925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3-12-14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璧山区 | |
| 批准文件: | |||
| 内部决策文件: |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32万元。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1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无息返还。 2.本次转让的存货资产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报告》中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转让方不保证该标的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必须到现场进行踏勘,对转让标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移交时以现状交付,本次转让标的为整体处置,不拆分。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和《相关方安全(环境管理协议》、《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诚信廉洁协议书》,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的,其竞价保证金将予以没收,并直接列入转让方“黑名单”进行管理,后续将影响意向受让方参与转让方的采购或处置活动。 5、《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北交所的指定结算账户,并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受让方应在受让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按照成交金额的10%收取。合同履行完毕后,如受让方无违约行为,转让方无息退还受让方。 7、意向受让方在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交由转让方、意向受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挂网附件)。 8、本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按成交金额的1%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9、提货期要求:具体拉货时间由转让方电话通知受让方,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及时回收并负责搬运装车。在转让方通知受让方之日起,若受让方3天不拉运,导致转让方现场废旧物资混乱、影响生产、环保处罚等,转让方扣除受让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10、意向受让方对处置公告内容提出的相关疑问必须在竞价2天前提出。 11、意向受让方根据转让方通知时间到现场看货,逾期不予接待。 12、受让方自行到现场搬运并出渣,清理现场,搬迁和清理现场要达到转让方的现场5S管理要求和环保要求,并经过转让方相关部门确认。 |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otc.cbex.com/dzsw/detail/306747.html |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