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51回收网!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15510015856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产处置 » 废金属 » 关于安徽凯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凯聚绿色建材科技产业园环保沥青砼、环保水泥混凝土、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关于安徽凯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凯聚绿色建材科技产业园环保沥青砼、环保水泥混凝土、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12-15 14:27 浏览次数:72
  • 类别: 废金属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12-20 14:27
  • 地区:安徽 蚌埠
重要提示:51回收网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51回收网所展示的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信息内容系由商铺经营者发布,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均由商铺经营者负责!如果你对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任何信息有任何疑问,请在购买前通过电话与商铺经营者沟通确认!如果发现任何违法侵权的信息,请向51回收网联系,我们会立即处理。 请务必仔细阅读《用户协议》,发生一切争端,本站将以此为解决依据.
关于安徽凯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凯聚绿色建材科技产业园环保沥青砼、环保水泥混凝 详情介绍
索引号: 003043567/202310-00008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批复
内容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日期: 2023-10-25 19:09:48
发布机构: 怀远县 成文日期: 2023-10-25
来源单位: 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有效性: 有效
名 称: 关于安徽凯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凯聚绿色建材科技产业园环保沥青砼、环保水泥混凝土、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文 号: 怀环许〔2023〕70号 关键词: 关于安徽凯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凯聚绿色建材科技产业园环保沥青砼、环保水泥混凝土、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关于安徽凯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凯聚绿色建材科技产业园环保沥青砼、环保水泥混凝土、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10-25 19:09

安徽凯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安徽凯聚绿色建材科技产业园环保沥青砼、环保水泥混凝土、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项目于2023年6月15日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110-340321-04-01-46545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意见,并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领导小组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位于怀远县龙亢镇王大郢村329国道北侧,占地面积66667平方米。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修改完善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可作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无组织废气管控,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1)环保沥青混合料生产线铣刨料原料库四周封闭,顶部设高压喷雾,铣刨料卸料粉尘和上料粉尘经高压喷雾和库房封闭处理后,全部沉降在原料库,不外排;矿粉入筒仓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2)环保沥青混合料生产线砂石骨料卸料粉尘经顶部集风管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一根不低于15m且高出本体构筑物3m以上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3576-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要求。

(3)环保沥青混合料生产线铣刨料再生废气、沥青料搅拌和出料废气经负压收集后进入骨料烘干滚筒燃烧器焚烧,汇同经管道负压收集的骨料烘干粉尘、筛分粉尘、骨料烘干滚筒和铣刨料再生滚筒燃烧器燃烧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经通过一根不低于15m且高出周边200m构筑物5m以上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要求,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限值应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要求,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要求。

(4)环保沥青混合料生产线铣刨料破碎粉尘、铣刨料筛分粉尘经管道负压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一根不低于15m且高出本体构筑物3m以上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要求。

(5)环保沥青混合料生产线沥青罐呼吸废气由管道引入“冷凝+煅后焦吸附”处理系统处理后,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一根不低于15m且高出周边200m构筑物5m以上排气筒(DA004)排放,沥青烟、苯并[a]芘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要求。

(6)环保水泥混凝土生产线卸料粉尘经顶部集风管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一根不低于15m且高出本体构筑物3m以上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要求;粉料入筒仓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7)环保水泥混凝土生产线混凝土搅拌粉尘经负压管道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一根不低于15m且高出本体构筑物3m以上排气筒(DA006)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要求。

(8)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生产线卸料粉尘、上料粉尘经高压喷雾和库房封闭处理后,全部沉降在原料库,不外排;建筑垃圾破碎、筛分粉尘经负压管道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一根不低于15m且高出本体构筑物3m以上排气筒(DA007)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要求;砂石装车粉尘经高压喷雾和库房封闭处理后,全部沉降在再生砂石库,不外排。

(9)企业边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

2、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设备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冲洗工序,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进入怀远县龙亢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建筑垃圾中的轻物质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铁外售综合利用,杂质委托路政部门回收利用,主要用于路基回填和修筑便道。沥青罐呼吸废气冷凝烟油回用于生产,隔油池废油、废煅后焦、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执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2021年9月1日施行)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5、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表》中关于地下水、土壤分区防渗的设计要求,做好污水处理区域、车辆和设备冲洗区域、沥青储罐区、铣刨料再生剂暂存区、外加剂暂存区、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的运行管理工作。

6、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源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项目实施后,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SO2:0.4吨/年、NOx:3.74吨/年、烟(粉)尘:1.3405吨/年、VOCs:0.0225吨/年)。

7、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生产过程环保设施与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提高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相关工作。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四、强化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报告表》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请怀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1MA8NA0955P)

2023年10月23日

推荐资产

15510015856 (09:00~18:00)
海量数据 真诚服务

备案号:京ICP备14019595号-6

版权所有:51回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