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2月15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7288228、7863472(政务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霸州市益津中路120号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邮 编:0657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霸州市利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物质模块加工项目 |
河北省廊坊市王庄子镇王庄子村东88米 |
霸州市利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霸州市云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3.12.15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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