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 废旧物资处置招投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15
一、公司废旧物资处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二、参加投标的单位需提供加盖公司鲜章的以下资料: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非法人投标需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单位需按我公司要求进行单台和打包报价,单台报价以单台价最高者中标;打 包报价以价高者打包专卖。
四、投标单位应在12月20日17:00前投标。标书需密封加盖公司鲜章,超出投标时间投标,标书未密封均不接受投标文件;投标价未超过招标底价、标书内未放投标保证金收据均视为废标。投标公司少于3家,废旧设备处置流标。开标时间为12月21日,开标时,本公司须需有3人以上在场。
五、中标单位须在开标后2日内与我公司签订废旧物资买卖合同,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约定合同条款,并在3日内完成付款。超出时间视为放弃中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报价次高者中标。中标单位须交齐货款后,方能提货。
六、各投标单位若对招投标过程有异议,均可向本公司提出,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生产保障部。
联系人:王宁宁 电话028-83932428
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生产保障部
2023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