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天永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封装及热管理材料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天永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封装及热管理材料扩产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12-13至2023-12-19(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23231011
通讯地址:九江市永修县西二路九江市永修生态环境局(330300)
| 项目名称 |
江西天永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封装及热管理材料扩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项目位于江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5'57.611″,北纬29°8'20.678″。 |
| 建设单位 |
江西天永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 环评机构 |
江西和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4584.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19622.19平方米。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单组份缩合型硅橡胶30000t/a,双组份缩合型硅橡胶3500t/a,导热硅脂500t/a,双组分加成型硅橡胶15000ta,单组份加成型硅橡胶500t/a,有机硅改性密封胶500t/a,聚氨酯A组份2500t/a,聚氨酯B组份2500t/a。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01丙类生产车间一、101丙类生产车间二、201丙类仓库一、202丙类仓库二、203乙类仓库、204丙类罐区、综合楼、门卫、管架、管廊、303污水处理区域、304环保监测间、供水供电工程、消防水池、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废水废气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库及危废暂存库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分类”原则建设管网。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星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送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抽真空废气、脱水废气等。投料粉尘拟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1#)”,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抽真空废气、脱水废气拟采取“一级冷水冷凝+二级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2#)”,排放执行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附录A.1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各项控制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振、减振、隔声、绿化等治理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管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包装袋、生产粘胶废弃物(含废钢丝球、废抹布、废PE膜/铝膜、废滤网)、废机油、物料的脱水废液、滤渣、有机废气冷凝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边界设置50米,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