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聚缘香业有限公司废旧机动车回收拆解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发布时间:2023-12-1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四川聚缘香业有限公司废旧机动车回收拆解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四川聚缘香业有限公司废旧机动车回收拆解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地点:四川省南充市机场路178号
建设单位:四川聚缘香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内容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租用四川飞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及仓库,本次评价一期占地15680m2,主要设备包括:拆解机1台,破碎机1台,龙门剪1台,抓钢机1台等,该生产线建成后可年拆解报废机动车15000辆,同时年破碎废钢30000吨(包括对汽车拆解车架进行简单的剪切、解体和破碎的机械加工)。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1月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四川聚缘香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
备注:
- 附件1:1废旧机动车回收拆解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验收报告表.pdf
- 附件2:聚缘香业环保验收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