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废气治理设施改建项目 | ||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峭岐镇新河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000 |
| 建设单位 | 江阴市金优管件制造厂 | 法定代表人 | 孙云祥 |
| 联系人 | 汪东星 | 联系电话 | 136****1243 |
| 项目投资(万元) | 15 | 环保投资(万元) | 1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09-15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江阴市金优管件制造厂主要从事化工设备的制造、加工,我司于2021年对整厂进行整改,整改后企业熔化、浇铸、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合并汇入滤筒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至大气环境;脱蜡、烘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合并汇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至大气环境;焙烧炉燃烧废气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至大气环境。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熔化、浇铸、打磨工序采取滤筒除尘器(TA001)措施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脱蜡、烘模工序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措施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至大气环境 其他措施: 焙烧炉燃烧废气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至大气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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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滤筒委托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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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江阴市金优管件制造厂 孙云祥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江阴市金优管件制造厂, 孙云祥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3202810000118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