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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莞城街道狮龙路77号17号楼一单元首层商铺挂牌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2 11:45 浏览次数:126
  • 类别: 再生资源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12-17 11:45
  • 地区:广东 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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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莞城街道狮龙路77号17号楼一单元首层商铺挂牌公告 详情介绍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东莞市莞城街道狮龙路77号17号楼一单元首层商铺
项目编号 GYZC20230060006
标的名称 东莞市莞城街道狮龙路77号17号楼一单元首层商铺
标的编号 GYZC20230060006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网上挂牌招租公告

我方委托东莞市莞城招投标服务所(下称“挂牌方”)以网上竞价方式对东莞市莞城街道狮龙路77号17号楼一单元首层商铺物业进行网上公开挂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编号

标的位置

标的物名称 及内容

标的物 面积 (m2)

出租年限(年)

起始价

(元/月)

增价 幅度

(元)

竞投 保证金

(元)

GC2023006

东莞市 东城区

东莞市莞城街道狮龙路77号17号楼一单元首层商铺

248

3

6944(含税)

100

13888

二、情况说明

该物业位于东莞市莞城街道狮龙路77号17号楼一单元首层商铺,属东莞市莞城产业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此次招租范围为东莞市莞城街道狮龙路77号17号楼一单元首层商铺物业,建筑面积约248平方米,现状闲置中,无房产证。本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招租,标的出租的实际面积如与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差异,以实际面积为准。

三、竞投资格

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单独竞投。但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竞投: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四、 使用要求

出租物业仅用于商铺用途 ,不得违规住人,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经营餐饮行业,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使用(不接受经营危险物品、污染性行业及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报名)。

五、现场查勘

(一)查勘时间:2023年12月15日

(二)查勘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狮龙路77号17号楼一单元首层商铺。

(三)联系人:袁润娟

(四)联系方式:0769-22617918

六、竞投保证金缴退信息

(一)竞投申请人登录提交竞投申请后,应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凭此子账号,根据文件规定时间和数额一次性足额缴交竞投保证金。每笔竞投保证金只对应一个编号的项目。竞投申请人汇出账户名称必须与竞投申请人名称一致。

(二)网上交易结束后:①竞得人须凭委托方出具的《关于同意退还竞投保证金的函》和竞投保证金汇款凭证、竞投保证金退款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向挂牌方提出申请,经受理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无息退还原账户;②不符合竞投条件或未成交的竞投申请人须在系统提出退款申请,经受理后无息退还原账户。

(详见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fwzn/detail?id=153236380552529920)。

七、竞投信息

本次网上挂牌招租活动通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网”)(https://auct.ggzy.dg.gov.cn/zhjy/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招租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公开挂牌招租须知》。竞投申请人可在交易网下载公告、招租须知及相关挂牌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投。

本项目网上挂牌招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网上挂牌招租只要满足一个或一个以上竞投申请人、竞投价不低于起始价,即可成交。

八、网上挂牌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9日。

(二)报名和缴交保证金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9日17:00(缴交竞投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交换到网上交易系统数据库时间为准)。

(三)报价期限:2023年12月20日9:00至2023年12月20日16:00。此后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九、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

(一)竞得入选人在网上交易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和挂牌方预约,竞得入选人持竞投申请时所提供的纸质文档及相关原件到交易机构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逾期将被视为放弃竞得入选人资格,竞得入选人所缴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所缴付的保证金将由委托方向挂牌方申请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二)竞得入选人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租赁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约定期限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等情况即被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解除《成交结果确认书》,并向挂牌方申请将竞投保证金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竞得入选人所缴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款项缴交情况

(一)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期末月租金的2倍收取,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付。

(二)本项目设一个月免租期。租金按月收取,并应于每月的10号前足额缴交当月租金(含税金)。

(三)首月租赁款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之后,按合同约定时间缴交。

竞得人逾期未缴交履约保证金和首月租赁款等情况即被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解除《成交结果确认书》和《租赁合同》。

以上款项均缴到委托方指定的账户上,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东莞市莞城产业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东莞市花城支行

账 号:44273701040038237

十一、项目移交

项目移交时间按委托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标的物为空置状态的,以现状交付;标的物为原有租户的,以原租户清场后空置状态交付。

挂牌方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竞得人自行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报名注意事项。

1. 竞投申请人登录方式为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可以选择粤省事(微信扫码登录)、账号密码以及CA登录(详见《东莞市综合竞价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登录成功后可提交意向申请。一经提交意向申请,则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规则。系统登录地址:https://zh.ggzy.dg.gov.cn/zhjy/UnifiedLogin/dglogin

2. 竞投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告要求在系统上传符合竞投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二)竞投申请人需自行了解是否具备租赁资格,如不具备租赁资格参与竞拍的由竞投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投申请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投申请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三)竞投申请人报名前应自行至标的物现场查勘,一旦办理报名手续视同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并视同已确认及已充分了解该房屋的现状、权属情况及周边配套等情况,并已根据自身经验对市场现状及未来预期做了充分地研判,竞投申请人保证自行承担其市场风险。竞投申请人不得在成交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被原租户(使用人)占用、周边环境和设施等情况提出异议、解除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

(四)出租物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委托方及挂牌方不承担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挂牌方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五)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委托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六)装修免租期约定:竞得人如对出租物业进行改造,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改造须与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之约定执行。在装修期间,有关责任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自行承担装修费用,且应当保障装修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七)竞投申请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竞投申请人竞得的标的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竞得人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出租物业进行转包、分包,如竞得人擅自转包、分包的,竞得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委托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物业,竞得人须按《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向委托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全部赔偿责任。不可将该项目的物权含经营权及相关证件、附属设施等进行抵押、转让、质押、担保及其它严重限制该项目权利的行为。

(九)承包期间,竞得人必须获得合法经营的相关证照,同时取得消防部门的有关消防合格证,方可进行经营活动。

(十)竞得人严格履行出租物业的使用性质、功能,不能将出租物业作“三合一”(即工作场地、仓库、宿舍)混合使用,或用于其它不合规的经营项目。否则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物业。

(十一)各有关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其他币种恕不接受。

(十二)本次网上挂牌交易仅接受网上竞投申请和竞投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投申请和竞投报价。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东莞市莞城产业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狮龙路77号3号楼莞城科技园管理大楼二楼招商办

联系人:袁润娟 联系电话:0769-22617918

东莞市莞城产业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相关附件
莞城科技园F栋首层商铺248平方(合同).docx
(F栋宿舍一层商铺)网上挂牌招租公告.doc
(F栋宿舍一层商铺)网上挂牌招租须知.doc
F栋宿舍一层商铺248平方米.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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