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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一批 汕公资产权【2023】41号(网)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8 08:47 浏览次数:113
  • 类别: 废旧物资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12-14 08:47
  • 地区:广东 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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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一批 汕公资产权【2023】41号(网)交易公告 详情介绍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废旧物资一批 汕公资产权【2023】41号(网)
项目编号 CQ23041A057
标的名称 废旧物资一批 汕公资产权【2023】41号(网)
标的编号 CQ23041A057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产权网上交易公告

汕公资产权【2023】41号(网)

汕头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委托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网上交易方式公开挂牌转让废旧物资一批。

一、转让标的

1、标的:废旧物资一批;标的编号:CQ23041A057;起始价:15000元;保证金:3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需查看标的物的,请于2023年12月14日17时前与委托方预约联系,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592868506。

2、标的情况

本次公开转让废旧物资包括固定资产存放地点分别为:金砂路60号汕头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办公楼,泰山路应急水厂,庵埠水厂,东墩水厂,新津水厂,月浦水厂,濠江营业部,龙湖营业部,金新营业部,礐石泵房,广场泵站,龙眼泵站,南滨泵房,物品数量及存放地点详见附件(废旧物资处置清单,以实物为准)。 本次转让废旧物资评估值为8,660.23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以上竞买人资格要求由委托方负责解释。

三、竞买人参与交易流程

1、务请在报名截止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区域首页点击“交易系统”或通过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进入)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点击“国有产权”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交付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754-88572081。

2、按交易活动日程安排的报价期限内,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网上交易。

3、竞得人需按交易活动日程安排签订《成交确认书》及交易合同。

四、交易活动日程安排

1、申请报名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16时。

2、网上自由报价期:2023年12月22日10时至2023年12月25日10时。

3、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5日10时。

4、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间:2023年12月26日当天工作时间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联系电话:0754-88179724)

5、签订交易合同时间:需于2024年1月3日前(工作时间)。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前需交齐全部成交价款。

未按约定时间签订《成交确认书》及《资产交易合同》的,后果自负。由于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及《资产交易合同》的竞得人,需于2024年1月3日前预交成交价款。

五、交易条件及交易须知

1、竞买人在参加国有产权网上交易前,应当知悉《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粤政数【2023】2号)及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产权交易规则,详细阅读《产权网上交易竞价公告》、《产权网上交易竞价须知》、《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网上交易操作规程》等交易文件。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相关交易规则,了解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及要求。

2、竞买人应自行了解并承诺知悉标的的全部情况,已经对标的进行了实地查看和尽职调查,清楚标的的产权情况、用途功能现状、瑕疵状态、评估价值等,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已对标的进行了现场实地踏勘,清楚并接受标的的产权情况、用途功能现状、瑕疵状态、评估价值。

3、竞买人应按本《产权网上交易公告》中交易流程及交易活动日程安排参与交易。

4、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前需交齐全部成交价款。未按约定时间签订《成交确认书》及《资产交易合同》的,后果自负。由于特殊原因,竞得人确实无法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需按交易活动日程安排预交成交价款。

5、竞买人通过竞价被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确认为最高竞价人后,因其自身原因无法确认交易结果的,委托方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依据委托方处置通知,将交易保证金直接划转委托方处置。

6、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原路退回,不计利息;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委托方出具退还保证金通知后,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不计利息。

7、转让标的于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负责货物装卸并清理完毕。

8、转让标的成交后,竞得人单位对转让标不得向第三方再次销售。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9、本次转让标的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交易双方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10、以上交易条件及交易须知由委托方负责解释。

六、交易中心声明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交易中心通过自身交易平台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交易中心的任何交易建议。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交易信息并需自行对标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对是否受让标的及受让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标的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后果,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竞买人参加竞买,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七、重要提示:

1、在交纳保证金时,需按《保证金交纳通知书》操作,为避免错过缴纳保证金机会,建议适当提前缴纳保证金,已足额交纳保证金的竞投人,务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查看是否获得《竞价资格确认书》。保证金交纳不接受现金方式 ,且竞买人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需系竞买人自身资金账户)务必和在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基本信息中的银行账户一致,否则交纳的款项无效,无法获取竞价资格。

2、交易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本中心。

八、联系方式

1、交易机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412室,联系电话:0754-88179724。

2、委托方名称:汕头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60号汕头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592868506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8日

附件:

1.产权网上交易竞价须知

2.产权网上交易操作规程

3.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1(竞买人)

附件资料查询: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服务指南-相关分类(国有产权)。网址: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500/fwzn

相关附件
汕头水司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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