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人民政府处置建筑废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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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2300560C | ||
| 标的名称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人民政府处置建筑废钢 | ||
| 标的编号 | 2300560C001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项目名称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人民政府处置建筑废钢 | 项目编号 | 2300560C |
| 委托方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人民政府 | 委托方联系方式 | 18826920787 |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3年12月08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3年12月21日 |
| 批准机构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人民政府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委托方所属地 | 区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转让 |
| 交易底价 | 1840元/吨 | 报价幅度 | 10元/次 |
| 经营期限 |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提取完毕 | ||
| 项目概况 | 因珠海市斗门区禾益围片区市政配套工程建设需要,位于白蕉镇虹桥四路往胜利河方向尽头的现状箱涵需拆除新建,现已拆除完成并剥离出建筑废钢。经专业机构评估,拆除得到的废钢预计有39.93吨(最终以实际称重的重量为准),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交易底价1840元每吨(评估基准日按2023年5月19日),评估总值73471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否 |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竞价保证金 | 7500元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1.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2.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 3.委托方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请竞买人谨慎竞价。 5.竞买人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买人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竞买人可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成功到账的到账状态显示为“缴纳成功”,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买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6.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7500元,竞买人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7.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完毕。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8.中标人自行负责标的物的安全称重、安全装车、安全运输、场地垃圾清理等后续工作,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 9.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范本。 11.标的物按现有呈现的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以中标人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移交依据,委托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无瑕疵。 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标的物所存在的任何风险由中标人自行判断和承担。中标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13.中标人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一次性缴纳标的物评估总值73471元。待标的物交接完毕后,委托方与中标方根据标的物实际总值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多退少补。 14.委托方收到中标方缴纳的标的物评估总值73471元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方须完成标的物的接收。如中标方超过交接起算时间5个工作日(含)以上仍不实施接收的,按中标人弃标处理,委托方有权对该标的另行处置并没收10000元作为违约金(从一次性缴纳的73471元里扣除,余下63471元退回中标人)。 15.标的物系从建筑残渣中剥离得出,因施工原因,少部分废钢上粘有混凝土。中标方自行负责标的物的称重、装车和运输。委托方不承担关于标的物的称重、装车和运输费用。(依据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估报告,预估废钢的重量为39.93吨,最终以实际称重的重量为准。) 16.对标的物进行交接时,中标方需自行安排气割工具、吊装机械和运输车辆到施工现场运走标的物。委托方和中标方、箱涵拆除的施工方全程监督和核实废钢的重量。 17.中标人凭《资产转让合同》原件和《关于受让资产已交接完毕的通知》原件到交易中心办理竞价保证金退还手续。 18.因市场价格变化导致的风险均由中标方承担。 19.由于本次转让资产属于非税收入,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委托方无需就转让价款向中标方开具任何形式的发票,另有约定的除外,竞买方知悉并对此无异议。 20.项目投诉、质疑处理联系人:岑先生,联系电话:18826920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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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
依法注册、有效存续并且具有金属回收利用资质的公司法人(需自备吊装机械、气割工具和车辆到现场进行装车和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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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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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信息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1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网上报名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08日09时00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1日17时00分 |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网络终端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1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 项目交易地点 | 网上报名 |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2023年12月08日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 交易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3年12月8日9时至2023年12月22日10时30分;限时报价期:2023年12月22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期180秒。 | ||
| 现场查勘时间 | 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 |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云霞、林嘉仪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56-7260962、7260605 |
| 交易机构传真 | 0756-7260957 | ||
| 竞买须知 | |||
| 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4、有效报价说明: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报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优先购买权人允许以当前最高价进行报价),即为有效报价。5、交易时间说明:在自由报价期间,竞买人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方,报价结束。6、联系地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部中心: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窗口。7、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 |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