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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红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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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4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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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6日(3个工作日)。
电话:0459-2799367
传真:0459-2799367
通讯地址:大庆市红岗生态环境局
邮编:1635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1 |
耐磨防腐涂层油管加工项目 |
大庆市红岗区萨大中路北255号 |
北京中恒永信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葆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1条耐磨防腐涂层油管生产线,年加工耐磨防腐油管30万m。 项目投资:总投资3000万元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运营期新增劳动定员13人,年运行200天,每天工作8h。 占地面积:1271.07平方米 公用工程 (1)给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由第二采油厂供水管网提供。 ①生活用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13人,用水额按80L/d计,年工作200d,则项目员工生活用水量为1.04m3/d(208m3/a)。 (2)排水系统 厂内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66.4m3/a。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由大庆铭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拉运至大庆高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林源污水处理厂处置。 (3)供电系统 由第二采油厂供电系统供电。 (4)供热 本项目生活用热依托第二采油厂。 |
废气 1、颗粒物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P1排气筒(喷砂车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P2排气筒(喷塑车间)。 2、非甲烷总烃 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5m高P3排气筒(固化车间);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5m高P4排气筒(危废贮存库)。 废水 1、生活污水 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 设备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 1、废钢砂 收集后出售综合利用。 2、除尘灰 收集后拉运至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 3、回收塑粉 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4、生活垃圾 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废活性炭、废机油 暂存于厂区内危废贮存库内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