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002609290T/2023-544031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
2023-12-0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12-04 14:01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凯吉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8万套高档轿车发动机气缸盖生产线技改项目 |
义乌市北苑街道春晗路121号现有厂房 |
浙江凯吉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拟投资920万元,拆除原先0.1t/h熔炉、制芯设备,以及部分机加工设备,新购0.4t/h熔化炉、射芯机、热处理炉、数控加工中心、超声波清洗机等先进设备170余台,对产品进行升级改造。技改完成后,全厂形成28万套高档轿车发动机气缸盖的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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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报告内容真实,将严格要求落实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
1、废水:清洗废水经厂内新建的生化一体机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2、废气:铝熔化、浇注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水喷淋(干式过滤)+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以上排气筒排放,制芯废气经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以上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收集后引至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以上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后屋顶排放。 3、噪声:科学合理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措施。 4、固废:铝渣、熔化浇注等集尘灰、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水处理污泥、废劳保用品、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废切屑液、含切屑液废铝屑、喷淋废液、废油等属危险固废,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废覆膜砂、废钢丸、水淬沉渣、一般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实行资源化再利用,严禁随意堆放、抛洒;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 |
2 |
义乌市森华建材有限公司年产80万方商品混凝土项目 |
义乌市义亭镇相宜路73号 |
义乌市森华建材有限公司 |
企业现投资1500万元,租用位于义乌市义亭镇相宜路73号义乌市鼎盛印刷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购置水泥罐车15辆、铲车2辆、储料仓及斜皮带机、分料机构、输送设备、泵等配套设备,建设混凝土拌合楼1栋(配套两条拌和线),形成年产80万方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规模。项目建成后,劳动定员100人,日工作10小时,年工作330天。 |
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
1、废水:厂区四周设置雨水收集明沟,场地初期雨水收集后与清洗废水、轮胎浸洗池废水等生产废水一起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有效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义亭运营部处理。 2、废气:要求项目生产工序(含输送过程)及料仓均布置于密闭厂房内,加强原料进出仓库管理,有效降低无组织逸散粉尘;厂内道路日常清扫,必要时进行喷雾;筒库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排放;搅拌楼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主要生产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固废: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抹布等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水泥试块、污泥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实行资源化再利用,严禁随意堆放、抛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 |
3 |
涌金大道(阳光大道-武德路)市政工程 |
义乌市福田街道、廿三里街道 |
义乌市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设计为城市主干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车道设计车速60km/h,辅道设计车速30km/h,道路宽度为6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管道工程、景观工程及附属工程内容。工程总投资8700万元,总用地面积87.3亩 |
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
1、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现场围挡设置、出场车辆冲洗,使用成品混凝土,施工扬尘通过洒水抑尘,有效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等过程中扬尘等废气污染;机械车辆清洗废水、挖掘生产废水须油水分离、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严禁外排;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拉运至义乌市水处理公司江东运营部处理;选用低噪声的工程机械和工艺,避免居民生活区周边设置施工场地,必要时采用临时隔声围护,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2、加强运行期交通噪声和扬尘管理。认真落实道路周边敏感建筑降噪措施,对道路两侧噪声超标敏感建筑采取隔声屏障或通风隔声窗等有效隔音降噪措施,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加强道路日常维修保养,完善道路警示标志;加强道路两侧雨污管道等管线维护和保养。 3、加强施工场地和临时用地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对取土坑进行复垦或整治后予以利用,防止水土流失。 |
4 |
义乌市伊梦纸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平方米不干胶标签建设项目 |
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稠义东路777号 |
义乌市伊梦纸制品有限公司 |
义乌市伊梦纸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不干胶标签生产的企业,因生产发展需要,企业现投资300万元,租用位于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稠义东路777号的义乌市俊发绣花厂闲置厂房作为项目用房,厂房租用建筑面积约为700m2。项目建成后主要设备为数码印刷机1台、间歇轮转印刷机3台、模切机4台、商标机2台、分条机1台、品检机1台等,建设年产1000万平方米不干胶标签项目。 |
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
1、废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纳入市政雨水管网,注塑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稠江运营部处理。 2、废气:印刷车间隔间密闭收集(配套送风系统)后经“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尾气通过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主要生产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固废:化学品废原料包装桶、废抹布及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洗车废液、废橡皮布、废滤袋、润版废液等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等收集后,实行资源化再利用,严禁随意堆放、抛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1日
联 系 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85570072
传真:0579-85570073
电子邮件:ywhbsp@163.com
通讯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义乌市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