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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环办【2013】10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对遂宁市云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遂宁市安居区废旧塑料综合优化再生资源利用回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的监督。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废旧塑料综合优化再生资源利用回收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栖凤大道东段北侧安东大道北段西侧1#厂房车间102 4、建设单位:遂宁市云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投资:500万元 6、建筑面积:2336m2 7、建设规模:项目占地2366平方米,进行废旧塑料回收再利用并造粒后注塑。建设废旧塑料造粒加工生产线5条,注塑(汽车配件、麻将机配件、小型家电配件,农副产品配件)生产线5条。项目建成后年产再生塑料(颗粒状)5000吨,其中3000吨作为产品直接外售,2000吨继续注塑加工成塑料制品(汽车配件、麻将机配件、小型家电配件,农副产品配件)。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概述 本项目在现有闲置厂房内建设,主要环境影响如下: ①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破碎、清洗、漂洗废水和循环冷却废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 ②废气:废塑料在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热熔挤出造粒、注塑以及喷涂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③噪声:各类设备运行噪声。 ④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分选杂质、废滤网、沉淀池沉渣、不合格品、边角料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含油手套和抹布、废活性炭、漆渣、废油漆桶。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水 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内生活污水预处理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大部分回用生产,少量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中的三级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安居区龙眼井污水处理厂,属间接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 ②废气 本项目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③噪声 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隔声降噪、基础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固废 废滤网外售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沉淀池沉渣交由指定单位清运,不合格品、边角料等回用生产;废机油、含油手套和抹布、废活性炭、漆渣、废油漆桶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栖凤大道东段北侧安东大道北段西侧1#厂房车间102,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符合安居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含经开区)规划与准入条件。清洁生产水平为国内先进,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环境风险可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选址是合理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④如需了解报告书的详细内容,可向遂宁市云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索取。 六、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了使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遂宁市云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昌琳 联系电话:17320325579 邮箱:1085020149@qq.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栖凤大道东段北侧安东大道北段西侧1#厂房车间102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新云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明月路88号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8782943318 联系邮箱:376414868@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