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8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2252225(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535-2211082
通讯地址:莱州市北苑路与文苑路交叉口东北角(商务中心公园北侧)
邮编:261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烟台市胜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免烧砖项目 |
莱州市夏南村西南 |
烟台市胜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烟台好管家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地址位于莱州市夏南村西南507米处,原有项目为炉渣、造型砂、除尘灰处置项目。拟投资1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购置制砖机、搅拌机、上料机、破碎机等生产设备8台套,利用现有项目产品铸造废砂及外购水泥、碎石子、机制砂等为原料,年产免烧砖30万平方米,约合900万块。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 |
1、落实原有项目环评报告和审批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落实扩建项目各项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所有物料运输车辆均需采取密闭措施,砂、石子等物料均需储存于密闭仓库内,禁止露天堆放,仓库内设置喷淋设施,定期喷淋抑尘;水泥储存于筒仓内,筒仓顶部设置布袋除尘器,呼吸口粉尘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厂区内设置喷雾喷淋降尘系统,覆盖厂区内所有产尘区域,同时配备雾炮作为应急降尘设施,厂区地面、道路及时喷雾、洒水抑尘;厂区出口处科学设置洗车设施,长度不低于运输车辆整车车长,出厂车辆经清洗后方可驶出厂区,确保车辆进出不带泥、不起扬尘。 3、各生产工序均置于密闭车间内,各生产设施均需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减少污染物跑冒现象;各工序间通过管路或密闭式输送带连接;上料、搅拌、破碎等工序产尘点位上方设置大面积集气罩,集气罩边缘需大于作业区边缘0.2m以上,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同时需满足应高出周围200米范围内的建筑5米以上的要求),并设置规范的监测平台、监测孔和排放口标志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我局核定的指标范围内。 4、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维护保养,生产设施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5、扩建项目依托原有项目的一般固废库和危废库,严格落实各项固废管理要求;各类一般固废分类分区储存于一般固废库内,废布袋厂家回收处置,收集粉尘外售建材企业利用,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储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最终版--烟台胜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免烧砖建设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