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条件
会计档案清理造册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30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会计档案清理造册项目。
2.项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29号、广州市白云区龙河西路11号、21号、广州荔湾区石围塘岭海街 1号8号仓库4楼。
3.项目采购内容:对5家公司的会计档案进行清理造册。
4.项目采购人:广东省饮食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百纺百货有限公司、广东省宏丰糖烟酒有限公司、广东省五金交电公司、广东省宏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5.采购预算价:95,000元。
6.采购方式:询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注册,相应的经营范围,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须出具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的《承诺书》及查询记录截图: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回执》。
7.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1份国企会计档案整理项目案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8.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到项目现场勘察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签名确认。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前未完成现场勘察的投标人不具有报名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622号宏丰公司3楼
3.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彩色扫描件,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审查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报名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公司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未被列入失信等相关名录的承诺书及相关查询记录;
(4)《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回执》复印件;
(5)业绩证明文件;
(6)投标确认函。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622号宏丰公司3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622号宏丰公司3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广东省宏丰实业有限公司公众号上发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622号宏丰公司3楼
联系人:周晓敏
电话:15989128948
邮件地址:512215920@qq.com
现场勘查联系人:钟肇怡
电话:15876577820
广东省宏丰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