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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2023年第一批危险废物回收商资质审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4 22:48 浏览次数:104
  • 类别: 再生资源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11-30 22:48
  • 地区: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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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2023年第一批危险废物回收商资质审查公告 详情介绍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2023年第一批危险废物回收商资质审查公告

为加强公司回收商管理工作,提高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的处置效率,国网重庆招标有限公司受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委托,开展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危险废物回收商资质审查及管理相关工作。国网重庆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称“ECP2.0平台”)组织开展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2023年第一批危险废物回收商资质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危险废物回收商商资质审查要点提示

1.本次资质审查用ECP2.0平台再生资源交易专区模块线上审核,不接受纸质资质审查资料。需要申报的回收商在ECP2.0平台再生资源交易专区模块提交资质审查资料。

2.本次危险废物回收商资质审查合格后,需签订《危险废物处置网上竞价销售协议书》,有效期为1年。国网重庆招标有限公司对入库回收商的信息进行日常核查,若回收商出现资质证书到期、违法失信、《报废物资处置网上竞价销售协议书》过期、无法正常开展回收工作等行为,将取消该回收商参与竞价活动资格。

二、回收商资质要求

(一)回收商通用资质要求(参与竞价活动的回收商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具有工商部门核定的报废物资回收经营范围,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2.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地方政府有特殊要求的,需符合地方政府规定。除此之外,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合格:

(1)部分地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书不需要年检或不再办理新证书,有相关证明材料的;

(2)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多证合一,有相关佐证材料的;

(3)有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再生资源信息管理)备案通过证明的;

(4)有公安局盖章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的;

(5)有商务局或街道办盖章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

(6)其他由评审委员会认定合格的情况。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资格申报;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一年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未发生竞价成功后拒签合同的情况,未发生不按合同要求及时完成回收等情况;

6.未发生已处置的危险废物回流电网情况;

7.对竞买的危险废物具有储存、装运及环保处置能力;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回收商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回收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回收商应当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日至参审文件上传截止日期间),回收商同时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包含“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信息(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日至参审文件上传截止日期间)。根据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当提供“关于无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函”。

(二)专用资质要求

危废类别

经营范围

许可证

其他要求

废矿物油类

经营范围包括报废物资回收

(1)须提供地(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核准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HW08:900-220-08)核准经营规模:不低于2000吨/年。

(2)须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类别包含3类)或与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类别包含3类)的运输公司的合作证明材料。

(1)该类物资不允许分包、转包。按要求实施危险废物运输、办理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地方政府有特殊要求的,需符合地方政府规定。

(2)地属重庆市行政区范围外的回收商,需提供该回收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所属省份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与重庆市开展危险废物区域合作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合格。

废铅酸蓄电池类

经营范围包括报废物资回收

(1)须提供地(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核准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HW31:900-052-31)核准经营规模:不低于1000吨/年。

(2)须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类别包含8类)或与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类别包含8类)的运输公司合作证明材料。

(1)该类物资不允许分包、转包。按要求实施危险废物运输、办理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地方政府有特殊要求的,需符合地方政府规定。

(2)地属重庆市行政区范围外的回收商,需提供该回收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所属省份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与重庆市开展危险废物区域合作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合格。

注:对参加资质审查的回收商,除满足全部通用资质要求外,还应同时满足对应报废类型的专用资质要求,否则视为不合格。

三、资格审查流程

(一)凡参加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危险废物回收商资质在线审查的回收商必须在ECP2.0再生资源交易专区平台申请办理电子钥匙(原ECP1.0用户无需重新办理,下载更新2.0驱动即可)、注册ECP2.0再生资源交易专区平台账号。

(二)完成账号注册的回收商在ECP2.0再生资源交易专区平台回收商资质信息管理栏相关目录中填写相关资质信息并上传以下相关材料(正本)扫描件(PDF格式),请确保所提交pdf图文清晰可辨识,上传材料参考《附件2:国网重庆市回收商资质参审文件目录》,提交待审。操作路径:登录——回收商资质管理——回收商资质信息管理——资质审核——申报——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填写——提交。

1. 加盖公章的资质审查申请书;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 通过年检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正本;

4. 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或其他视为合格的证明材料;

5. 对竞买的危险废物具有储存、装运及环保处置能力的自证材料,格式详见《附件6:回收商储存、装运及环保处置能力佐证材料》;

6. 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政府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纳入“黑名单”的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信用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及提供“关于无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关于无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函》);

7. 填写完整、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竞价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7);

8. 对于参加废矿物油类资格审查的回收商,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须提供地(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核准颁发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HW08:900-220-08),核准经营规模:不低于2000吨/年。

(2)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类别包含3类)或与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类别包含3类)的运输公司的合作证明材料(包括合作协议及合作单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

(3)关于危险废物处置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4)地属重庆市行政区范围外的回收商,需提供该回收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所属省份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与重庆市开展危险废物区域合作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合格。

9.对于参加废铅酸蓄电池类资格审查的回收商,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地(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核准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HW31:900-052-31),核准经营规模:不低于1000吨/年;

(2)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类别包含8类)或与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类别包含8类)的运输公司合作证明材料(包括合作协议及合作单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

(3)关于危险废物处置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4)地属重庆市行政区范围外的回收商,需提供该回收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所属省份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与重庆市开展危险废物区域合作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合格。

(三)国网重庆招标有限公司将组织专家对在ECP2.0平台上提交的回收商资质信息资料按照回收商资质要求(通用资质要求和专用资质要求)进行线上审查。如回收商提交资料不满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料过期、系统资料与上传材料(PDF扫描件)信息不一致、材料缺失、上传资料文字模糊等),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报资料的,视为本次审查为不合格。

(四)审查结束后,国网重庆招标公司将资质审查结果发布到ECP2.0平台再生资源交易专区,请各参审回收商随时关注。通过本次审查的回收商请根据结果公告要求的时间段到指定地点签订报废物资销售协议。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报废物资销售协议,视为回收商自动放弃报废物资处置竞价活动资格。《危险废物处置网上竞价销售协议书》(附件4)有效期为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

四、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委员会将按照申报回收商在ECP2.0上提报的材料在线进行审查,根据资质要求确定合格入围回收商;资格审查委员会可拒绝任何不符合本次资格审查要求的回收商。

2.因违约被国网公司总部和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取消竞价资格”的回收商且在处理期内,不能在ECP2.0平台上填报申请。

3.若回收商任一资质证书有效期过期,ECP2.0平台将自动将回收商名单从回收商库中移出。

4.新一代国网电子商务平台(ECP2.0),首页访问网址:https://sgccrtp.com.cn/rtp-portal/#/,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推荐71版本)打开上述网址,电脑配置推荐使用WIN7、WIN8、WIN10系统。在账号注册过程中,如有再生资源交易专区业务问题,可拨打010—82288229进行咨询,如有再生资源专区系统问题,可拨打系统运维电话:010—63411000进行咨询。

5.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回收商注册、填报资质信息操作流程见操作手册(附件5)。

6.各参与资质审查的回收商须保证ECP2.0平台上预留的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保持电话畅通。

五、资格审查公告

1.发布媒介: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

2.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24日

六、资质申报时间

线上申报时间: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3日

(注:请参与资质审核回收商在2023年12月3日前提报,截止时间后提报的回收商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资质审查资格。)

七、资质审查联系人

资质审查代理机构:国网重庆招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服务大厅咨询热线:023-88120103,023-88120102

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操作咨询电话:023-88121005

国网重庆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关于无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函.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国网重庆市回收商资质参审文件目录.docx
附件下载: 附件3:关于危险废物处置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要求的承诺函.docx
附件下载: 附件4:危险废物处置网上竞价销售协议书.docx
附件下载: 附件5:操作手册-报废物资回收商分册-2023.06.doc
附件下载: 附件6:回收商储存、装运及环保处置能力佐证材料.docx
附件下载: 附件7:竞价人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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