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环审字[2023]03号
扎赉特旗鑫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你公司《扎赉特旗鑫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电子、电器等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和综合利用项目》的请示收悉,批复如下:一、扎赉特旗鑫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电子、电器等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和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位于:扎赉特旗音德尔镇音德尔镇第六小学西500米处北郊变电所后院,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22度53分21.805秒,北纬46度44分49.346秒。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环保投资为50万元。建设单位:扎赉特旗鑫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周围无重要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需特殊保护的地区,不涉及文物、遗址等问题,选址基本合理,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中所列的环境保护措施执行。
2.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政策”执行并达标排放污染物。
3.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运营期严格落实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 目针对拆解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生活废水定期清掏做农肥、生产、生活产生的废水不得外排。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噪声机械设备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后,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固体废弃物的处置:一般性固废及时收集外售,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进行控制。危险固废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控制处置。
三、建设单位是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企业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制定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防范和应急措施,控制和避免事故发生。
四、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的联系,兴安盟生态环境局扎赉特旗分局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五、项目竣工后,要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自主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http://114.251.10.205网站上备案。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扎赉特旗分局 2023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