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氟化钙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涟水循环经济产业园原守信助剂厂房 |
江苏淮安涟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10000平方米。新增强制喂料机2台、上料输送机2台、快速旋转闪蒸干燥机2台、天燃气换热箱2台、引风机2台、出料输送机2台等设备,以氟化钙污泥、液化天然气等为原辅料,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综合利用8000吨氟化钙污泥的生产规模。 |
江苏方卓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肥田。 2、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烘干废气、包装废气、液化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中,烘干、包装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和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液化天然气燃烧废气使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由管道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1及表2相关标准,包装废气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及表3相关标准;由于烘干废气、包装废气涉及相同的污染因子颗粒物和氟化物,且通过同一根排气筒排放,故烘干废气、包装废气执行较为严格的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及表3相关标准。 3、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各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装置风机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厂区合理布局,采用减振基座,增强建筑隔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废锂电池、废布袋、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其中,废包装袋、废锂电池、废布袋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2015年5月4日修正);固废贮存场所标志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要求。所有固废零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823920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