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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22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温州宏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温州宏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苍南县灵溪镇温州家具产业园区S1-1地块(温州市大千艺术家居有限公司1#厂房1楼) |
温州宏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年产6000吨塑料粒子 |
<2023年11月20日>在苍南县政府门户网站刊登了《关于11月20日受理温州宏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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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详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本公示稿-温州宏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pdf |
公告时间:(即日起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64759127 传真:64759127
通讯地址: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