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00000/2023-47080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弋阳县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3-10-11
- 公开形式:网站
- 关键词: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弋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新路与富强路交界处,占地面积126114.18平方米,总投资5亿元,环保投资35万元。项目原辅材料为钢材、实心焊丝、钢丸等,主要生产工艺为钢材→切割分条→组装→矫正→焊接→钻孔→铣加工→抛丸→打磨→检验→成品,产品为钢结构装配式构件。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和采取的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污染及防治措施情况:
废气:切割分条工序有颗粒物产生,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厂房内无组织排放;焊接工序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打磨为抛丸工序的补充工序,打磨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厂房内无组织排放。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主要来源于切割机、电焊机、折弯机、钻床、锯床、抛丸机、空压机、行车等生产设备,采取的措施为合理布局、减振隔音等。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和碎屑、焊渣、除尘灰、废包装袋、废钢丸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选址和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依程序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五、拟批准公示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信函、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上饶市弋阳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5880011 联系人:邵海生
电子邮箱:13576312562@163.com
2023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