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2023-00394
- 发文机关: 广丰区水利局
- 文件编号: 广水行政字〔2023〕32号
- 体 裁: 农业、林业、水利
-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 发文日期: 2023-07-12
关于《上饶市广丰区良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50万吨建筑材料加工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上饶市广丰区良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根据国务院460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利部34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及《江西省水资源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审查,上饶市广丰区良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50万吨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同意取水许可申请。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上饶市广丰区良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50万吨建筑材料加工项目位于上饶市广丰区壶峤镇壶峤社区,主要建设内容有洗砂池、压滤机、清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设备场地、 办公楼、成品砂堆场、原料堆场等。项目以外购废石料、废渣等废弃原料作为主原材料,采用破碎、筛分、制砂、洗砂、成品砂等工序年产50万吨机制砂。2023年6月建设项目通过上饶市广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项目统一代码2305-361122-07-02-522956)。
二、建设项目用水环节包括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其中 生活饮用水采用当地壶桥自来水厂供水管网供水,生产用水包括制砂生产线用水、机械设备清洗用水、车辆清洗用水、道路及场地降尘用水和绿化用水。其中生活用水接当地自来水,生产用水为取信江(玉山水)壶峤溪林家支流一山塘地表水。取水口位于厂区边上黄坞垄山塘,取水点地理坐标东经118°10′1.25″北纬 28°32′47.49″。同意该取水口年取水量6.59万m3 ,在现状情况下、水质均能满足该建设项目的取用水要求,特枯时段当来水量不满足要求时,采用自来水来补充项目生产用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类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农田和林地施肥,不外排。
三、因《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36/T420-2019)中无产品项目的相应标准,同意《报告表》参照《吉林省行业用水标准》(DB2234/T679--2019 ) 土砂石开采(B101)用水定额先进值为0.53m3/吨,通用值为0.58m3/吨,本项目中单位产品用水量为0.132m3/吨,用水水平、取用水规模基本合理。
四、基本同意《报告书》节水评价内容,节水评价结论与建议基本可行,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五、在防洪、灌溉、抗旱及城市供水功能上,必须服从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
六、根据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技术标准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同时你公司应向我局报送取水许可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七、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内项目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或取水用途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业主单位应重新或补充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报具有相应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审批。
此复
附件:关于报送《上饶市广丰区良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50万吨建筑材料加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报批稿)》技术评审意见的函(饶科水咨函[2023]22号)
上饶市广丰区水利局
2023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