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2023-00314
- 发文机关: 广丰区水利局
- 文件编号: 广丰区水利局
- 体 裁: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 发文日期: 2023-04-25
上饶市广丰区丰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根据国务院460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利部34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及《江西省水资源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审查,上饶市广丰区丰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机制砂项目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同意取水许可申请。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上饶市广丰区丰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机制砂项目位于上饶市广丰区吴村镇傅家棚村,主要建设内容有制砂生产线、洗砂池、压滤机、清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设备场地、办公楼、成品砂堆场、原料堆场等。项目以外购废石料、废渣等废弃原料作为主原材料,采用破碎、筛分、制砂、洗砂、成品砂等工序年产50万吨机制砂。2023年4月,建设项目通过上饶市广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304-361122-07-02-577954)。
二、建设项目用水环节包括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其中生活饮用水采用当地吴村镇自来水厂供水管网供水,生产用水包括制砂生产线用水、机械设备清洗用水、车辆清洗用水、道路及场地降尘用水和绿化用水。其中生活用水接当地自来水,生产用水为取丰溪河支流塘边溪地表水。工程取水口位于上饶市广丰区吴村镇傅家棚村塘边溪,取水点地理坐标东经118°14′51.34”,北纬28°27′49.69”。同意该取水口年取水量6.22万m3 ,在现状情况下,取水水量、水质均能满足该建设项目的取用水要求。
本项目生产用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类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农田和林地施肥,不外排。
三、因《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36/T420-2019)中无产品项目的相应标准,同意《报告表》参照《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0B34/T679-2019)土砂石开采中石料开采用水指标为0.2-0.3m3/t。
四、基本同意《报告书》节水评价内容,节水评价结论与建议基本可行,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五、在防洪、灌溉、抗旱及城市供水功能上,必须服从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
六、根据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技术标准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同时你公司应向我局报送取水许可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七、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项目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或取水用途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业主单位应重新或补充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报具有相应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审批。
此复
附件:关于报送《上饶市广丰区丰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机制砂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报批稿)》技术评审意见的函(饶科水咨函[2023]10号)
上饶市广丰区水利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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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区水利局行政审批股 2023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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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区丰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机制砂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报批稿)》评审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的规定,2023年4月7日广丰区水利局在广丰主持召开了《上饶市广丰区丰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机制砂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送审稿)》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广丰区水利局、业主单位上饶市广丰区丰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报告表编制单位上饶市宣合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的代表及特邀专家等(名单附后),会后报告表编制单位根据评审会形成的审查意见对《报告表》(送审稿)作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后,以《上饶市广丰区丰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机制砂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形式上报与会专家根据上报的《报告表》,形成专家组意见如下:
1、上饶市广丰区丰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机制砂项目位于上饶市广丰区吴村镇傅家棚村,厂区中心地理 坐标:东经118°15′32.05”,北纬28°27′33.38”,主要建设内容有制砂生产线、洗砂池、压滤机、清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设备场地、办公楼、成品砂堆场、原料堆场等。项目以外购废石料、废渣等废弃原料作为主原材料,采用破碎、筛分、制砂、洗砂、成品砂等工序年产50万吨机制砂。2023年4月,建设项目通过上饶市广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304-361122-07-02-577954),项目总用地面积45亩。
2、建设项目用水环节包括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其中 生活饮用水采用当地吴村镇自来水厂供水管网供水,生产用水包括制砂生产线用水、机械设备清洗用水、车辆清洗用水、道路及场地降尘用水和绿化用水。其中生活用水接当地自来水,生产用水为取丰溪河支流塘边溪地表水。由于源水输送路径短,同意本项目不考虑沿途输水损失等水量损耗,项目按全年生产天数300天计算,项目总用水量956.82m3/d, 取新水量208.77m3/d,其中自来水量为1.5m3/d, 取丰溪河支流塘边溪地表水取水量为207.27m3/d, 项目制砂生产区年取水总量6 .22万 m3。工程取水口位于上饶市广丰区吴村镇傅家棚村塘边溪,取水点地理坐标东经118°14′51.34”,北纬28°27′49.69”。
3、项目生产用水取丰溪河支流塘边溪地表水6.22万m3/a, 生活用水量为0.05 万 m3/a。单位产品用水量为0.124m3/t,项目用水合理性分析因《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 (DB36/T420-2019) 中无机制砂产品项目的相 应标准,同意《报告表》参照《吉林省行业用水定额》(DB2234/T679--2019) 土砂石开采(B101) 用水定额先进值为0.53m3/吨,通用值为0.58m3/吨,本项目中单位产品用水量为0.124m3/吨,用水水平、取用水规模基本合理。
4、本项目取水水源取水口断面控制流域面积46.2km2,同意《报告表》采用项源水文站为设计参证站推求取水口断面处径流资料系列,取水口断面多年平均径流量为6060.78万m3, 多年平均流量为1.92m3/s; 设计保证率P=85%的年平均流量为1.36m3/s; 设计保证率P=85% 的最小月流量0.40m3/s,P=85% 设计保证率日平均流量0.376m3/s。本项目年取水量为6.22 万m3/a(207.27m3/d),设计取水流量为0.007m3/s,本工程取水量占多年平均可利用水量比例为0.11%;设计枯水年(P=85%) 工程取水量占枯水年可供水量比例为0.17%。本工程设计取水规模为207.27m3/d,取水量 占 P=85%保证率日可利用量的1.32%,本项目的取水量占可利用水量的比例较小,枯水年 (P=85%) 情况下,本项目取水地点能满足取水要求。
5、用水水质经江西省贝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3月对项目取水口的水质检测结果(报告编号:贝环境检测2023年第H0363号),取水口断面水样所检测指标可满足项目用水水质要求。
6、本项目生产用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 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农田和林地施肥,不外排;洗砂废水经 洗砂池+压滤机+清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回用于生产,设备清洗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雨水地表径流经沉淀后用于抑尘及绿化,因此本项目无集中退水点。本工程取水量占取水口断 来水量比例较小,《报告表》提出的本工程取水对区域水资 源总量和其他取用水户影响不大的结论基本可信。本工程生产废水全部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生产生活废水不外排,《报告表》提出退水对水功能区管理目标及水环境影响较小的结论基本合理。
7、项目单位对运行产生的污泥等固体废料要及时清理,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8、项目在实施取水工程时,必须安装经计量监督管理发证机构认可的计量设施。
9、业主单位应尽快在厂区四界建设雨水沟、初期雨水经厂区雨水沟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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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长签名:
2023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