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湖南铭信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智能家居生产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家居智造产业园共和片区 |
| 建设单位 |
湖南铭信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湖南铭信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拟投资9000万元在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家居智造产业园共和片区建设智能家居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345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789.44平方米,主要建设3栋生产厂房,1栋办公、宿舍楼。木质家具生产工艺主要包括开料、拼板、加工成型、砂光等;软包家具生产工艺主要包括开料、刨木、雕刻、砂光、喷胶、缝纫、裁剪、组装等;金属家具生产工艺包括切、冲压、折弯、焊接、打磨、组装,喷涂、晾干、烘干等。项目原辅材料主要是木方、板材、中密度板、布料、钢材、铝材、钢管等,年使用油漆(油性漆3.64吨、固化剂1.82吨、稀释剂1.82吨、水性涂料56.89吨、木工水性胶9吨)73.17吨,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各类木质家具66000套,金属家具75000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对施工现场及物料堆场采取洒水除尘和篷布覆盖、设置围防护栏等,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加强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桂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后外排至西河。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木工粉尘采用集气罩+中央集尘+布袋除尘+15m(G1)排气筒排放;拼板废气及胶粘组装废气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5m(G2)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烘干、晾干废气经干式除雾+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15m(G3)排气筒排放;底漆打磨粉尘及金属家具打磨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G4)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VOCs、有组织VOCs和苯系物达到湖南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排放限值;厂内无组织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厨房油烟废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与处置。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减量排放。废漆桶、漆渣、废催化剂、废油性漆过滤棉、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贮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边角下料、木屑及残次品、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交由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固废暂存间须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贮存及管理。 6、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环保管理工作人员,负责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7、厂区内及周围采取绿化措施,四周种植绿植,起到防尘降噪作用。不得购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中规定属限制和淘汰类的生产工艺、设备进行生产。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796t/a,其中有组织排放VOCs0.439t/a,VOCs0.357t/a。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