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一楼B10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高坑口至周家坝公路建设工程 |
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 |
广元市利发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公路等级为三级,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标准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m,新建桥梁11座,隧道1座。起点位于荣山镇高坑村高坑口,接现状白大路,横跨渔洞河,在李家坝修筑李家坝隧道,沿渔洞河水库左岸走廊布线,在皂角滩处跨渔洞河回到老路,并绕避太山村周家坝后重接白大路。 |
一、施工期 1、废气:选用环保机动车型、禁止超负荷运行;降温铺筑、自然扩散,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和夜间施工;洒水降尘,加盖防尘网;材料密封运输、覆盖;车轮冲洗、敏感位置设置围挡。 2、废水: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沉淀泥渣同废弃土石方清运至弃土场;生活污水利用新建化粪池将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简单处理后用作农肥;隧道施工废水采用“清污分流”措施,通过截流+导流形式将隧道施工废水与清洁的隧道涌渗水进行分流。 3、噪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打围施工、高噪声源设置围护型构筑物、施工场地设置围墙,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间、夜间休息时间施工。 4、固废:建筑垃圾能利用的尽可能重新利用,不能利用的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弃渣场;废弃土石方中地表耕植土、腐殖土等堆放在弃土场的临时堆场,不能利用的运输至弃土场;沉淀池污泥需定期清运至弃土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生态环境: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设置宣传牌和标语;加强施工期巡护工作;严控施工占地范围;禁止猎捕野生动物;施工过程应当遵循“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原则;落实施工后期绿化区域的土地整治措施;规范建设弃土场;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不得在河道内挖沙取石、生产废水严禁排入渔洞河(南河白甲鱼瓦氏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严禁在渔洞河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放污水,对可能造成大量水土流失的施工现场进行遮挡避免水土流失。 6、环境风险:加强施工废水日常管理、监督和维护;涉水施工一旦出现施工废水事故,应立即停止运行,对事故发生后的上游、下游水质进行监测分析,进行事故评价。 二、运营期 1、废水:路段路(桥)面上均设置径流水收集系统,对桥面(路面)径流统一收集隔油沉淀池(设置有阀门)处理,路面径流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外排至周边林地。 2、噪声:设置限速标示、警示牌、定期进行路面维护、限速行驶、种植绿化植物带。 3、固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每日清扫并纳入垃圾处理系统。 4、生态环境:在道路关键路口、桥梁以及动物可能跨越道路的通道处设立减速、禁止鸣笛等标牌;严禁滥砍滥伐,加强日常道路管理;桥梁设置桥梁事故应急池收集系统,且配备有阀门,事故废水委托专业机构处理;桥梁护栏、护墩建设进行加高加固设计,在桥梁上加装防落网,避免过往车辆经过桥梁时车上的货物翻落到桥下后污染南河白甲鱼瓦氏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渔洞河水源地保护区内路段禁止通行装载剧毒化学品或者危险废物的车辆,路段路(桥)面上均设置径流水收集系统,设置有阀门,也可有效防止后期存在事故使污染物直接流入渔洞河水源地保护区。 5、环境风险:车辆限速行驶,设置醒目的限速、限重等交通提示标志,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行;制定风险应急预案。 |
| 2 |
广元市利州区年拆解12000辆报废机动车项目 |
广元市利州区河西街道回龙河工业区 |
四川省广元市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胜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拆解车间4040.19平方米,钢框架结构车辆储存库4282.58平方米;砖混加钢框架结构废品储存库498.24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办公楼1335平方米等其他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具有拆解规模1.2万辆/年。 |
1、环境空气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拆解过程残留废油液收集和废空调制冷剂收集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拆解剪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烟尘、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危废暂存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和硫酸雾、安全气囊引爆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通过拆解车间废油排空操作平台上方和废制冷剂回收机上方设集气罩进行收集,然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通过15m排气筒外排。气割烟尘通过拆解车间气割工位上方(1台)上方设集气罩(1个)进行收集,然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15m排气筒外排。拆解剪切烟尘经配套3套移动式除尘器(收集效率≥80%,处理效率≥95%)收集,未被收集的拆解粉尘、以及收集的拆解尘经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破碎粉尘通过拆解车间破碎机(1台)上方设集气罩(1个)进行收集,然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15m排气筒外排。危废暂存间废油储存区储存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和硫酸雾很少,本项目在危废暂存间设置通排风系统,加强通风。安全气囊在处理过程中不定期进行引爆,且在单独的操作间专用装置内进行引爆,废气的排放量很少。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和雨天露天场地初期雨水;车间地面不进行清洗,如沾染了油污,及时用吸附物质进行吸附,沾染了油污的吸附物质作为危险废物处理。厕所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2m3)处理后进入预处理池,与厕所废水一起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广元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嘉陵江。。 3、噪声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时维修保养;②破碎机安装隔振元件、柔性接头、隔振垫等;③空压机隔音间密封设置;④空压机、风机等的输气管道或在进气口、排气口上安装消声元件;⑤所有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部,车间隔声;⑥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夜间不生产;⑦加强生产管理,文明操作;⑧安全气囊引爆在专用引爆装置内进行。 4、固体废物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电动车拆解的动力电池,在拆解车间内设置专门单独暂存的电动车动力电池暂存室,经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所有暂存间均密封,地面重点防渗,设置围堰等。预处理池生活污泥每年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掏;食堂垃圾经收集后交由专门的公司回收处理;隔油池废油定期清淘后交由专门的公司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玻璃、废橡胶、废塑料、回收零部件、引爆后的安全气囊等在厂区库房分类分区暂存,定期外售处置。其他固废(废皮革、人革、纤维、海绵、木片、陶瓷等)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送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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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西河流域生态治理修复项目 |
剑阁县元山镇、国光乡 |
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 |
四川昇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广元市剑阁生态局拟在剑阁县元山镇、开封镇国光乡建设剑阁县西河流域生态治理修复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西河支流柳河元山段生态修复工程和西河支流葫芦坝河国光段生态修复工程。 |
1.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区域洒水降尘的措施;围堰基坑水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防尘,不外排;明渠施工严格控制在枯水期进行。 2.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晴天不定时洒水抑尘;施工区域内的裸土地面必须采取临时绿化或网、膜覆盖等措施;施工场地应该进行打围施工,围挡顶部设置喷雾除尘设施;场地内临时材料堆场应配置滞尘防护网,并定期喷淋降尘,场地保持表土湿润;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 清淤工程适宜在冬季进行,采用干式清淤法;制定合理的淤泥运输方案。 3.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对弃土进行表层覆盖;施工单位在进行开挖工作时尽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开挖、回填工作;对回填表土临时堆场进行覆盖塑料布。河道淤泥清理后采用密闭车辆运输至附近元山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脱水干化处理。 4.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临近敏感目标河段施工时,应在施工区域两侧设置隔声围挡。 5.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对陆生植物的保护措施:工程所在区域两侧主要分布为耕地及少部分裸地,开工前,对施工范围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不得未经许可占用河道范围外其他用地。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场地设置于永久占地范围内,临时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造,植被破坏量较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过程中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及恢复,确保恢复现有农田生态系统。本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结束后通过生态修复,植被能够得到有效恢复。本工程主体工程包括生态护坡工程,通过因地制宜地采取撒播当地草籽对植被进行恢复,草种的选择以乡土草种为主,其次为经多年种植并已适应当地环境的引进草种。 ②对陆生动物的保护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优化施工工艺和施工时序安排,尽量减少施工开挖和降低施工噪声,禁止施工人员捕食蛙类、鸟类,减少对动物的惊扰,尽可能将工程施工对当地植被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 ③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及时将不能回用的建筑垃圾运往位于当地政府指定统一渣场,不允许将工程废渣随处乱倒,更不允许排入河道中;开挖土石方尽量及时回填,临时堆放于永久占地范围内,对临时土石方堆场严格限制堆砌面积和高度,不得随意扩大堆放范围及破坏周围河滩地、植被。 (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通过设置围堰导流,减少施工过程河道底泥清理等对水生生物造成的影响。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环保监督,严禁施工废水等排入河道中,严禁建筑垃圾、土石方等倾倒入河道中。加强施工人员的培训,禁止捕鱼等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