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现将《微山陶泓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PET塑料瓶的回收清洗和破碎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相关资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PET塑料瓶的回收清洗和破碎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微山陶泓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2月1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蒋工,电话:0537-2352517。
附件1:微山陶泓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验收意见.docx22.8 KB,
附件2:微山陶泓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验收报告 .pdf2.1 M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