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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路836号一处土地租赁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0 13:54 浏览次数:139
  • 类别: 再生资源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11-26 13:54
  • 地区:黑龙江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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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路836号一处土地租赁交易公告 详情介绍
项目名称 机场路836号一处土地租赁 项目编号 29TD20230025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20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1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机场路836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资产招租

所在层数 -
租赁面积

70000㎡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 租金递增方式 无
装修期限 - 承租押金 -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占用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该标的为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先锋村的国有划拨仓储用地,通路、供电、通讯、供水情况良好,东至哈尔滨市新广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南、北至新发镇先锋村农用地,西至哈尔滨宝能再生资源

股份回收有限公司。

其他情况

出租标的目前原承租方正在占用,如交易成功后,如非原承租方成交,出租方和原承租方承诺将于确认项目新承租方(即系统默认报价最优者)后15日内腾退房屋,起租日从原承租方搬离以后开始计算,具体交割时间请承租方自行与出租方确认。

评估情况 评估价 11200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3年9月15日
评估机构

北京国信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 1200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哈尔滨市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5919162714

注册地:哈尔滨市道里区安信街12号

法定代表人:杨瑞辉

机构性质:国有企业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中共哈尔滨市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会议纪要(1届61次支委会扩大会议20230830)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哈尔滨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 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

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

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 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

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

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 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

服务费不作调整。

4、 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6、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10、出租方可在项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提供交易价款发票(税率为9%的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年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 1、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出租标的所发生的水、电、气、热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承租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将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承租方须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交易机构在出租标的交割完毕和收到出租方提供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出租方。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附件:交易须知.doc

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李女士0451-87200195、那先生0451-87200139
监督电话 0451-8720025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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