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K15105142/2023-153018 | 主题分类: |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 成文日期: | 2023- 11- 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州市椒江华禹塑料制品厂(普通合伙)年产150万副塑料眼镜、30万只塑料油壶的技改项目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慧谷科创园10幢-1 |
台州市椒江华禹塑料制品厂(普通合伙) |
企业拟投资150万元,购置注塑机、吹塑机、搅拌机等设备,实施年产150万副塑料眼镜、30万只塑料油壶的技改项目。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和经化粪池的生活污水汇合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废气:注塑、吹塑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拉砂抛光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割片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固废:废包装材料、废磨石、粉尘集尘灰、废布轮、镜片边角料、废布袋和磨水口废料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铁质油桶、污泥、沾染油墨的废抹布、废液压油和废过滤吸附介质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要求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合理布置噪声源,远离附近敏感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查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16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综合科(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传真:0576-88836730,0576-88521591
通讯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号(31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