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04983375/202311-00051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发布机构: | 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标题: |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颍上县家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水泥预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文号: | 无 |
| 信息来源: | 阜阳市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23-10-12 | 发布日期: | 2023-10-12 |
颍上家乐建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颍上县家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水泥预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报批稿)》”)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专家审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报批稿)》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安徽银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报批稿)》所列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等进行建设。
二、项目位于颍上县陈桥镇小东庄村(东经116°21′10.999″,北纬32°53′0.741″),为新建项目,已经安徽颍上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5-341226-04-01-406729),选址经颍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为独立工矿区,符合产业政策和陈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调整完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新建生产厂房3000m2、办公用房500m2;购置粉碎机、搅拌机、叉车、吊车、水泥制品模板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停车场、养护场、供配电、给排水、环保、消防、污水处理等设施,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20万吨水泥预制品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按照《报告表(报批稿)》中相关要求,严格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2.项目采用全封闭式车间,物料输送均为密闭皮带输送。根据生产设备及产污环节,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对破碎机进、出料口和筛分机进行局部密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各自引风管接到主风管,由主风管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对搅拌机进料口局部密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风管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水泥、粉煤灰筒仓储存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筒仓仓顶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口排放。针对车间内无组织粉尘,车间顶部采用全覆盖湿法抑尘水喷雾方式抑尘。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标准限值。
3.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严禁直接排放;搅拌机冲洗废水、场地清洗废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严禁直接排放。
4.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弱噪声影响。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标准,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5.认真做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工作。不合格产品和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底泥作为路基材料外售,人工分拣木材、塑料等分类收集和废钢铁外售物资回收公司;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隔油池浮油、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须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经营许可等相关制度。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加强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报告表(报批稿)》环境风险分析,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及防治措施,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项目应落实分区防渗处理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7.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确保污染物排放控制在你公司许可排放量以内,烟粉尘排放量不大于1.197吨/年。
四、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五、如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如项目建设和运营依法需要其它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其它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或运营。
阜阳市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10月12日
抄送:颍上县陈桥镇人民政府,颍上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