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翰晟广告有限公司车间生产废气治理工程项目 详情介绍
| 项目名称 | 安新县翰晟广告有限公司车间生产废气治理工程项目 | ||
| 建设地点 | 河北省雄安新区安新县三台镇高公堤村华正路1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800 |
| 建设单位 | 安新县翰晟广告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高春苍 |
| 联系人 | 高二伟 | 联系电话 | 159****6699 |
| 项目投资(万元) | 5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11-05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为安新县翰晟广告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废气治理设施新建项目。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企业生产车间废气经集气措施收集后通过1套低温等离子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印刷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生产车间VOCs废气采取低温等离子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根不低于 15m高排气筒排放至环境空气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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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纸板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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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基础减震,厂房隔音;风机进出口安装软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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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安新县翰晟广告有限公司 高春苍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安新县翰晟广告有限公司, 高春苍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1306320000019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