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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县翰晟广告有限公司车间生产废气治理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2023-11-14 19:24 浏览次数:106
  • 类别:
  • 单价:电议       身份认证: 未认证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地区:河北 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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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县翰晟广告有限公司车间生产废气治理工程项目 详情介绍
项目名称 安新县翰晟广告有限公司车间生产废气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河北省雄安新区安新县三台镇高公堤村华正路1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800
建设单位 安新县翰晟广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春苍
联系人 高二伟 联系电话 159****6699
项目投资(万元) 5 环保投资(万元) 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3-11-05
建设性质 新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安新县翰晟广告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废气治理设施新建项目。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企业生产车间废气经集气措施收集后通过1套低温等离子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印刷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生产车间VOCs废气采取低温等离子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根不低于 15m高排气筒排放至环境空气中
固废 环保措施:
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纸板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基础减震,厂房隔音;风机进出口安装软连接。
承诺:安新县翰晟广告有限公司 高春苍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安新县翰晟广告有限公司, 高春苍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1306320000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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