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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处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0 21:38 浏览次数:115
  • 类别: 废旧物资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11-15 21:38
  • 地区:江西 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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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处置询比公告 详情介绍

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需对生产运营产生的废旧物资,主要包括阀门、管道、循环泵、预热器、硝干燥系统设备、闪发器等进行处置,现进行挂网公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内容

一批废旧物资需处置,总重量约200吨(以晶昊公司实际过磅计重为准),主要包括阀门、管道、循环泵、预热器、硝干燥系统设备、闪发器等。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须包含与本服务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2.报价人应提供现场热切割人员持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3.报价人应具备处置物资的相关资质和处理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4.报价人需提交报价保证金转账凭证。

三、报价须知

1.以上重量为估算数量。结算以晶昊公司实际过磅计重为准,实际重量与估算重量不一致的,该风险由报价人承担,出售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风险。

2.报价人自行安排现场踏勘,提交了报价单视同了解现场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签订合同时改变收购单价。

3.报价保证金

1)报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电汇

2)报价保证金提交时间:在投递询比文件截止前必须从报价人基本账户转达以下账户,提交转账证明作为询比文件的一部分。(转账请注明废旧物资报价保证金,转账无备注可能会造成后续退款延后)。

开户银行:建行樟树市支行

账户名称: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600 1251 0100 5000 1868

3)经评审小组评比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的报价保证金转入履约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5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

4.报价以公司的方式进行,报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如报价人提供材料不全的,不进入评比):

(1)报价单加盖公章(报价格式以公告上表格的格式为准);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保证金转账凭证;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现场热切割人员持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6)如果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询比文件规定的询比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2)成交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3)成交人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成交。

6.报价人需遵守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需签订外协合作单位安全管理协议书。

7.有效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现场按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要求顺序进行装运。

8.现场设备保温拆除、清理到指定堆放地点的费用由报价方承担。

四、报价文件提交方式

1.报价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到我公司,并在封面上应填写清楚所报项目,以便于区分整理,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报价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3日下午15:00(以我方收到报价文件日期为准)。

3.地址:江西省樟树市新基山盐化基地武夷路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供应部

4.联系人:王先生 手机:13870502786

五、附件:报价单模板

有限公司

报 价 单

收件公司: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

发件公司: 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樟树市盐化基地武夷路

地址:

收件人:王先生

发件人:

电话:13870502786

电话:

传真:无

传真:

邮箱:

邮箱:

标题: 废旧物资报价 日期: 2023年 月 日

序号

名称

重量

综合单价(元/吨)

备注

1

废旧物资

约200吨

主要包括阀门、管道、循环泵、预热器、硝干燥系统设备、闪发器等

注:装车机械、人工、运输等费用均由收购方自行承担。出具报价单视同了解现场情况,如收购方拒绝签订合同,收购方无权要求收回报价押金10万元。

工 期:合同签订后8天内完成(节假日除外)

结算方式:

1、结算总额金额=中标综合单价×出售方确认的总数;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数量以出售方确认的数量为准。实际数量与预估数量不一致的,出售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风险,一切风险由收购方承担。

2、收购方在装车前向出售方支付30万元预付款,完成清场后,根据出售方确定的结算总金额多退少补,不足货款收购方需在完成清场前汇入出售方指定的银行,多余货款出售方退回收购方指定的银行。未结清货款,收购方不得离开出售方厂区。

3、出售方根据实际结算金额向收购方开13%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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