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凤台县姚家湖排涝站工程 |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城关镇(原凤台经济开发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99700 |
| 建设单位 | 凤台县水利局 | 法定代表人 | 石明 |
| 联系人 | 孔清泉 | 联系电话 | 186****0699 |
| 项目投资(万元) | 30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95.26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4-09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姚家湖排涝拆除并扩容重建(28.5m3/s),配套扩挖撇洪沟,开挖泵站调蓄前池(库容75万方),新建穿堤自排涵闸一座,移民征 地163亩。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大量机械设备,车辆排放的尾气会造成施工区空气质量下降,在风力作用下,容易对周边空气造成采取一定的防护(避免大风天气施工)措施后通过对施工期空气污染防护措施的选择主要考虑通过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作业来控制,同时安装必要的除尘设施等排放至将施工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缩小到有限的范围内 其他措施: 施工材料运输采用封闭性车辆或遮盖措施,特别是散装水泥在运输过程中要采用水泥车罐装运输,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泄漏,造成大气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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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机械清洗废水的排放对地表水的影响采取化粪池、沉淀池措施后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至达到二级标准排入河道(或生活循环利用) 其他措施: □沉淀池排泥水和滤池反冲洗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基本实现“零排放”;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采取沉淀池对废水进行沉淀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至用厂区绿化灌溉用水及达到二级标准才能排入河道 其他措施: □沉淀池排入排泥水沉淀池,经污泥浓缩脱水后,干泥外运处置,滤出液排入厂区污水管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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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废 | 环保措施: (1)施工弃土要严格按照设计的弃土区堆置,不可随意堆放,弃土在堆放区堆置期间进行定期洒水,防止风吹扬尘,或者使用薄膜覆盖防风和降雨;堆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控制堆放高度,并采取建设挡栏等措施防止其被冲刷流失。(2)废铁、废钢筋、废木材等生产废料可回收利用,应指定专人负责回收利用。(3)在施工区和施工营地设置垃圾箱、垃圾堆放池,并经常喷洒灭害灵等药水,防止苍蝇等传染媒介滋生;设专人定时进行卫生清理工作,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运,集中将施工生活垃圾就近运往各工程区附近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4)根据施工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本工程将产生生活垃圾 73.8t,运输收集处理费按 100 元/吨考虑;施工区设置 1 个垃圾收集池和 4 个垃圾桶。(5)施工结束后,对混凝土拌和系统、施工机械停放场、综合仓库等施工用地及时进行场地清理,清理建筑垃圾及各种杂物,对其周围的生活垃圾、厕所、污水坑进行场地清理,并用生石灰、石炭酸进行消毒,做好施工迹地恢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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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控制 :针对本工程施工期间主要噪声源(固定、连续式和施工机械设备运行噪声,车辆运输的流动噪声),为减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从噪声源、传播途径、接受者这三者之间进行有效控制。 1)噪声源控制 :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机动车辆的喇叭可选用指向性强、音色好的低噪声 喇叭代替高噪声的电喇叭或气动喇叭。振动大的设备(部件)应配备减振装置。 2)噪声传播途径控制 合理安排施工区和办公生活区位置,施工建设期间设置移动隔声墙进行噪声 防护,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工程施工按照噪声敏感点的位置,配置可移动式简易隔声墙 300m,简易隔声墙高度不低于 2.5m,施工期间按施工时段可调配使用。 3)受影响者的个体保护 :加强劳动保护。改善施工人员的作业条件,高噪声环境下的施工作业人员、 每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多于 6h。给受噪声影响大的施工人员配发噪声防护用具, 常用的个人防声用具有耳塞、防声棉、耳罩和头盔等。 施工期振动控制 :为了使本工程在施工期间产生的振动和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建议结合施工噪声控制措施对施工振动进行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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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为维持区域内生态平衡,保护工程区内的生物多样性,对工程区内要采取生 态保护管理措施。在工程施工中,为消减施工队伍对植被和土壤的影响,应划定标明施工区域, 减少在非施工区域的活动。施工期中,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普及和讲解生态环 境保护的相关知识,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以公告、宣传册等形式,加强对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在施工过程中避免乱砍乱伐,尽量保留原有植被,从而尽可能减小和消除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工程建设中,取弃土要综合考虑,填筑应相互结合,以减少施工中弃土量,弃土指定地点堆放,分层夯实,及时种上树草,避免松散的弃土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形成的裸露土地,需及时覆土,弃土、填土应结合填坑、修路。应按水土保持设计方案,采用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水土保持工作,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主体工程完成后,恢复植被。本工程运行期生态保护措施主要是生态恢复措施。对于本工程的其余生态恢复问题主要为临时占地复耕后的农业生态恢复,从现有的水利工程复耕区存在的问题看,需采取的生态恢复措施:覆土前确保地面平整度达到规定的设计要求;保障覆土施工质量,划分小块进行逐块覆土,以确保覆土厚度达到 0.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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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凤台县水利局 石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凤台县水利局, 石明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3404210000004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