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德阳振月科技有限公司德阳振月科技2023年金属磁粉芯生产线新建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7日(5个工作日)。电话:0838-2510517、0838-2514553 地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212号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德阳振月科技2023年金属磁粉芯生产线新建项目 |
什邡市经济开发区(北区)昌平大道34号通航产业园B1# |
德阳振月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租用什邡市恒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航产业园B1#厂房,以电磁纯铁为原料,配置感应炉、雾化喷盘、电阻丝炉、旋风收尘器、筛分机、混料机、压机、烧结炉等设备,设计年产金属磁粉芯60吨。本项目在已租赁厂房内进行,不增加新的构筑物。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租用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与调试。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感应炉控制柜冷却水只补充蒸发量,不外排;循环水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通航产业园内预处理池处理;喷淋塔废水经“沉淀池+滤布过滤”预处理后再排入通航产业园内预处理池处理。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通航产业园内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排入灵江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后尾水排入石亭江。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感应炉熔化烟气收集后引入喷淋塔处理,净化处理后的废气达《德阳市2023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德污防攻坚办[2023]60号)中新建炉窑深度治理标准(颗粒物10mg/m3),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雾化粉尘、筛分粉尘、混料粉尘和成型粉尘通过同一套喷淋塔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集中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其中雾化粉尘经两级旋风收尘器处理后再引入喷淋塔,筛分粉尘、混料粉尘、成型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直接引入喷淋塔处理。烧结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再经冷凝装置后处理好后达《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 2377-2017),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与雾化粉尘、筛分粉尘、混料粉尘和成型粉尘共用排气筒)。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危险废物交资质单位处置;熔化炉渣由水泥、建材生产厂家回收利用;沉渣回用于感应炉熔化;包装废料和废钢模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采取集中收集后交予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等综合措施进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三、其他部门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