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启东市锦前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改性塑料颗粒生产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的信息向社会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改性塑料颗粒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启东市锦前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本项目投资200万元,位于江苏省启东市惠萍镇东兴镇村8号,利用现有生产车间,购买相关混料机、入料机、喂料机、热熔机、滚刀切粒机、移动料仓等生产设备,无新增员工。目前项目相关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调试公示。
二、竣工调试日期
竣工日期:2023年7月30日;调试日期:2023年8月05日-2024年5月31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验收工作单位联系人发表对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及看法。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启东市锦前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惠萍镇东兴镇村8号
联系人:施锦前
电话:15050615388




